近年来,兴文县志愿者事业蓬勃发展,广大志愿者在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中大展身手,无数头戴小红帽、身披红马甲的苗乡志愿者已经成为城市乡间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不断助推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为大力弘扬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构建苗乡志愿服务联盟,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形象,扩大志愿服务活动影响力,努力打造具有苗乡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兴文县文明办、团县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文县志愿服务口号、标志(logo)、服装样式和主题歌曲,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热心公益人士积极参与创作投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口号
要求突出志愿服务主题,充满青春朝气,用词简洁、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利于传播。
(二)品牌标志(logo)
设计应以图形为主,亦可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内涵丰富、色彩明亮、辨识度高,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能充分展现我县独有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民族文化。
(三)服装样式
按照马甲样式设计,要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外观样式形象鲜亮,体现出青春的个性元素。如果对服装材质和服装工艺有特殊说明的请注明。
(四)主题歌曲
创作要紧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表现方法上可借鉴传统曲艺,融入流行音乐的丰富元素。歌曲旋律要优美动听,便于传唱,歌词要简洁明快、通俗易懂。歌曲必须是原创作品,应突出兴文地方特色,彰显僰苗文化的深厚底蕴。
(五)其他要求
与其他志愿服务口号、标志(logo)、服装样式和歌曲有明显区别。
二、奖励办法
(一)凡最终获采用作品,志愿者口号、标志(logo)、服装样式每样作品奖励400元、主题歌曲奖励800元,并颁发纪念荣誉证书。
(二)参与奖若干,颁发纪念证书、奖纪念品1份。
三、投稿须知
(一)投稿者可以将口号、标志(logo)、服装样式和歌曲一并设计提出,也可单独一项提出。
(二)创作作品须考虑在各种载体和媒介上进行制作运用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方便对外宣传以及适合作为志愿活动的形象标识(如海报、网站、微信微博、旗帜、文化衫、刊物、信笺等)。
(三)来稿应附相关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来稿作品须填写《兴文县志愿者口号、标志(logo)、红马甲样式和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通过邮件发至1501589053@qq.com邮箱,邮件题目为“兴文县志愿者+项目(口号、标志(logo)、服装样式、歌曲)+投稿”。活动时截止间至8月2日。联系人:聂风,电话:8822760。
(五)其他事项
兴文县文明办、团县委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兴文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兴文县委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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