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征集合江荔枝形象标志(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cdo 2015-07-23

为切实宣传好合江荔枝,提高合江荔枝的品牌效应,打响“贵妃荔枝”品牌,发展荔枝观光农业,促进荔枝营销,合江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江荔枝形象标志(logo)。

一、活动背景

合江种植荔枝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000多年以前。根据《太平寰宇记》载:“泸戎荔枝都是贡品。且戎州贡的是荔枝煎,而泸州贡的是鲜荔枝”,泸州荔枝的产地在合江。唐代著名诗人杜牧笔下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中描述的送给杨贵妃品尝的荔枝就产自合江。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样式新颖,图案富含象征意义。能体现合江荔枝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反映合江荔枝特色。

2、作品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搭配协调,有独特的创意,图案本身易懂、易记、易辨识,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三、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寄送(邮件主题请标明“荔枝标志征集”),邮箱地址:hjwh2014@qq.com

2、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电子文稿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MB。

(2)投稿时请附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300字左右)、作者姓名、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咨询热线:0830-5222152

四、征集时间

2015年7月20日-2015年8月31日。

五、评奖办法

1、所有征集作品,由合江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2、奖项设置:创作奖1名,奖金10000元;

六、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即全部无偿永久性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开发、授权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启事的所有约定。

4、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主办单位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合江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所有。

 

  合江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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