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征集统一形象标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5-06-22


为更好地向国内外社会各界展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形象,扩大对外宣传,福州片区管委会通过市政府和管委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统一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名称标准字、标准色;图形标志;图形标志、标准字的标准组合。
  二、作品要求
  1.标识设计要充分体现“开放、创新、自由、便利”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理念和特征,并展现福州片区的地域文化特色。
  2.标识设计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3.标识设计应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人员服装、信函标记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应征作品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5.标识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定为今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四、投稿事宜
  1.应征标识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投稿者要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一式二份、A4纸打印的创意设计说明二份,简述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同时需提交PSD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及以上。
  2.应征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报送多份设计稿件,并提交一份从指定网站上下载填写的《报名表》和《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名。
  3.标识设计图稿直接邮寄至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邮寄稿件请在信封背面注明“标识应征”字样,同时将标识作品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号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6楼政策法规室。邮政编码:350015
  电子投稿信箱:fzzmqgwh@163.com
  详情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ftz.fuzhou.gov.cn/)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组织专家小组按照有关规则进行评审,推荐入围作品,并于7月中下旬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2.公开征求意见后,由专家小组评选出送审作品,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后,确定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形象标识
  3.征集内容设入围作品5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个人或机构有多个方案入围的,只奖励一个),其中最终选用作品奖励10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个人或机构承担,评选结果于8月中下旬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福州市人民政府所有(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来稿不退还,请自备底稿。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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