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图书馆建馆于1953年,是山东省首批设立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之一,现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建馆以来,始终以保存文化遗产、开发智力资源、传递科学信息、开展社会教育为服务宗旨。目前,建筑面积达23800平方米的新馆即将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宣传图书馆,充分展现市图书馆的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打造图书馆识别新形象和文化新地标,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淄博市图书馆标志(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淄博市图书馆馆标
二、征集单位:淄博市图书馆
三、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要求紧扣图书馆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既有鲜明的图书馆行业特点,又能体现淄博市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淄博市图书馆历史文化渊源和发展理念,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2、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
3、应征作品须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黑白稿件和文字说明各一份(A4纸型);
4、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图形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文件尺寸为300mm×300mm);
5、应征者须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五、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2015年8月30日止
六、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1个,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法律保护:
1、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淄博市图书馆所有,双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者不得将其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它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奖金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八、应征办法:
应征者可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0号,市图书馆辅导研究部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馆标征集”字样)
邮编:255025
联系人:孟女士、余女士
电子邮件:zblibfdb@163.com
咨询电话:0533-2176018
九、揭标公示: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zbwh.gov.cn)和淄博市图书馆网站( http://www.zblib.com.cn)等媒体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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