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县广播电视台)的媒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现有奖征集县广播电视台logo图标。
二、作品要求
1.logo图标要充分体现琼中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人文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和我台定位,并与其他品牌标志有明显不同;
2.logo图标应主题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记忆和识别;
3.logo图标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logo图标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
三、投稿要求
1、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琼中政府网,琼中县广播电视台,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交稿平台,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后期评选后进行中选作品公示。
2、投稿人提供作品应附有颜色、字体鲜明的平面形式图片和图形,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便于在活动平台公布。
3、所有参赛作品应附有作品创意理念文字说明。
四、活动时间及作品参评途径
作品征集期:2015年04月27日-2015年05月15日
入围作品公布及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期: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5日
中选作品公布期:2015年5月28日——2015年5月30日
参评作品统一投稿邮箱:147104001@qq.com
咨询电话:86222467
五、作品评选办法
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将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组在对所有参评的有效作品进行初评后,从中选出10件入围作品在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接受投票评选。在综合评审组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通过琼中县政府网和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六、奖项设置
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中选作品奖:1名,奖金:2000元。
七、知识产权说明
1、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琼中县广播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于任何地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设计师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入围获奖作品应提供完整的、可用的AI、CDR、PSD等格式矢量图形及源文件,标明标准色值、注明各部分比例、尺寸、颜色、字体。应为平面形式。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能进行修改、排版和印刷;
3、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琼中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4月16日
logo征集参评人员信息表.doc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