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文化公园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东北最大的集游乐体验、文化活动、生态保护、公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今年,时逢我园建园57周年,57年的积累与沉淀,文化公园早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文化。为了能更好的为百姓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的休闲娱乐场所。进一步提升形象,彰显我园的独特魅力,展现“文化新地标,冰城欢乐地”的风采,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吉祥物设计方案。我园将诚邀社会各界精英人士、院校师生及广大网友参加哈尔滨文化公园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哈尔滨文化公园为本次参赛者设定总价值40000元奖项,只要您喜欢创意设计,就可以成为哈尔滨文化公园吉祥物的设计师。
一、征集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5月15日
二、评选时间:2015年5月18-25日
三、颁奖时间:2015年5月25日
四、征集内容:哈尔滨文化公园吉祥物。
五、征集范围:社会各界精英人士、高等院校全体师生。
六、参与方式:以个人形式参加,不接受单位或团体参加。
七、相关要求:
1、作品应构思精巧、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图形美观,能充分体现哈尔滨文化公园“文化新地标,冰城欢乐地”的定位。
2、参赛者所设计的吉祥物可以表达欢乐、热情、喜悦的精神和特点。
3、作品须具备易于后期开发的特点,易于制作成卡通人、气模、毛绒玩具等各种材质的宣传品和宣传物。
4、作品需用电脑软件绘制,投稿格式为JPG文件,并附创意文案说明500字左右。
5、投稿方式:设计稿须以JPG格式通过邮件或U盘现场投稿形式将作品送达并附对吉祥物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以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背景资料可查阅生活报相关报道。
我园官方网站:(www.wenhuagongyuan.com)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wenhuagongyuan)。
投稿邮箱地址:lg2002_ren@sina.com
现场投稿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208号
哈尔滨文化公园营销策划部办公室。
八、奖项设立
设计之星(最佳设计奖)1名获奖作品奖金20000元(税前)及获奖荣誉证书。
最佳创意奖2名单一项获奖作品奖金8000元(税前)及获奖荣誉证书。
优秀设计奖3名奖金2000元(税前)及获奖荣誉证书。
入围奖20名赠送价值500元精美纪念品。
特别声明:如入围设计作品均未能达到我园设计要求,最佳设计奖可空置。
九、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应征者向活动征集方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活动征集方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活动征集方独家所有。活动征集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是作品的原创作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保证提交的作品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不属抄袭、剽窃、歪曲、篡改他人作品而得的作品。应征作品一旦提交应征30日内,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或将应征作品向征集方以外的单位应征。应征作品提交之日起30日内,征集方没有对其回复,应征者可对应征作品自行处理。
3、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归活动征集方独家所有,作者须将作品电子版源文件提供给征集方并签定相关承诺书。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应征者和创作人承担。
4、应征作品在吉祥物征集活动结束前不得转让和许可给主办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未经活动征集方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5、因投稿过程中延误、丢失、损坏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征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6、活动主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主办方拥有最终入围获奖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署名权除外),以及作品修改、再设计、生产的权利,可用于宣传、推介、馈赠等,而无须向原创作品的作者支付任何报酬。
7、活动征集方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活动征集方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8、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9、因应征作品知识产权等事宜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哈尔滨文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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