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是集商品展览展示、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文化交流等于一体,兼具信息咨询、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交通物流、城市建设、旅游服务等多种功能的新兴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城市名片”。
一、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
二、征集内容:“东营会展标识”。
三、作品要求
(一)“东营会展标识”作为主题形象logo,应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形象美观、易于识别、便于推广,有较强的视觉艺术冲击力。应征标识应便于放大缩小,方便印刷制作,适合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等不同载体使用。
(二)“东营会展标识”设计思路参考:结合我市大力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大力发展会展业等背景,体现我市大河大海、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城市特征,重点突出“东营会展”特色。
(三)品牌标识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档(分辨率在600dpi以上,图案长或宽不小于1200*800像素),并提交原稿及设计说明书,简要说明标识图案的设计理念和创意,限300字以内。
四、奖项设置
市会展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五、投稿方式
作品可直接报送、邮寄报送或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地 址:东营市府前街96号市经信委院内,市会展办综合科收。(来稿请标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邮 编:257091
联系人:张振岭,电话:(0546)8383988
邮 箱:dyshzb@126.com。
六、特别说明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二)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作品不退稿,请投稿人自行留存底稿;来稿作品相同或相似的,以先投稿者为准;作品一旦投递应征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中的所有事项。
(四)本次活动主办单位为东营市会展工作办公室,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东营市会展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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