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在人类文化遗产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提高公众对中国传统村落的认同感,扩大中国传统村落影响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国传统村落形象标识设计作品。
一、征集内容
二、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三、设计要求
形象标识设计要紧扣“中国”、“传统”、“村落”的主题,精准反映传统村落的典型特征、历史和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和启发性,吸引力和识别性强;简明、形象、易记,可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创作,适合在传统村落标志牌、宣传网站、纪念章、信封、邮票等处展示;避免触犯民族宗教文化禁忌。
四、投稿要求
投稿人的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需附上对该作品内涵进行阐释的设计说明,并注明身份(包括投稿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图像幅面统一为A4版式,横竖幅不限,图案应尽可能充满幅面,电子版为JPG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作品可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稿。
五、作品评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聘请艺术、景观、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等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将分为初审、终审,入围作品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公示。
本活动设入选奖1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若干名,均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图册一套。
六、时间安排
方案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24:00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5月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
七、特别说明
投稿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材料,资料失实将失去作品获奖、发表等机会。投稿人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前述行为发生,投稿人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投稿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先行保留底稿。投稿人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了解中国传统村落有关信息。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纸质版邮寄地址: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信封右上角注明“传统村落形象设计标识征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zgctcl@126.com,标题中注明“传统村落形象设计标识征集作品”。
联系人及电话:冯崇方、褚苗苗,010-58933609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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