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征集徽标设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5-03-05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海情调查。旨在摸清全国海洋经济“家底”,实现海洋经济基础数据在全国、全行业的全覆盖和一致性,全面提升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能力。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所有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涉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渔民等。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生产能力、对外贸易、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以及海洋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围填海规模情况、海洋防灾减灾情况、海洋节能减排情况、海洋科技创新情况、涉海企业融资情况、临海开发区情况、海岛海洋经济情况等。
 
为切实做好“调查”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实施环境,现诚邀有实力、有创意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徽标设计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作品要求
 
1、参选的宣传徽标需突出海洋经济特色。
 
2、徽标作品要求立意新颖,简洁明了,参选作品格式不限,电脑或手绘均可。作品需提供彩色、黑白各一份,并附徽标寓意说明。纸质作品打印或绘制尺幅为A4竖式构图,电子文档存储格式为PSD及JPG格式。
 
3、参选作品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篡改。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归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二、 投稿方式
 
应征者需提供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投稿均可:
 
1、挂号邮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宣传策划处
 
联系人:陈 宁
 
邮编:100860
 
电话:010-68048121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徽标征集
 
2、网上投稿:
 
E-mail:
hyjjdc2015@163.com
 
三、 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截稿日期:2015年3月20日(邮寄以邮戳为准;送交或网上投稿以稿件送达日为准),来稿恕不退还。
 
四、 奖金设置及评选方式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方案进行评审,并分别选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徽标应征方案予以奖励:
 
徽标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徽标作品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
 
徽标作品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
 
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负。
 
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活动解释权归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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