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2015年4月-10月陆续举行。本届市运会设青少年部、职工部等比赛项目,以各县(市、区)、各功能区为单位组团参加,参赛人数上万人。
为提升市运会的文化内涵和综合效益,组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的会徽和主题口号。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止,以邮寄方式递达的应征作品,以交寄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一、设计要求
会徽:1、展现扬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体现“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等相关要素;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育特点和区域特色,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视觉冲击力强烈;3、用彩色图形设计(原则上不超过5色),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显示;4、与城庆有机结合,体现建城2500周年的扬州城市文化与特色等;5、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
主题口号:1、体现扬州特色和城市的美好形象,既突出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的精神,反映奥林匹克运动永恒的价值观,又能体现“城庆年”、“市民素质提升年”的时代特征;2、口号简洁、响亮、好记、好懂,富有感情色彩、能打动人心,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3、原则上每条口号不超过12个字。
二、提交方式
1、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会徽的电子文件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2、所有参赛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备份。寄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评定方法
组委会在收到应征作品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3月15日公示评选结果,3月22日公布。
四、奖励办法
1、会徽设采纳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2、主题口号设采纳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3名,每名奖金500元;入围奖10名,每名奖金200元。
以上获奖者除奖金外(奖金个人所得税自行缴纳),同时授予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扬州市体育局(七里甸路2号),邮编:225000。
联系人:黎志刚
电话:0514-87338636 电子邮箱:11941340@qq.com
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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