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地处浙江省中部,公元195年(东汉献帝兴平二年)建县制,已有1800多年历史,是浙江中部的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市域总面积1739平方公里,辖有6个街道、11个镇和1个乡,户籍人口83万。素有“婺之望县”“歌山画水”之美称,是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为进一步树立《东阳日报》品牌形象,提升媒体的影响力,拓宽报业发展空间,增强受众认同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阳日报社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2015年1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5日,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快递或邮寄以东阳快递公司或东阳市邮政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应构思新颖、主题突出,充分表达“报读者关心的新闻、办市民喜欢的报纸”的办报理念。
(二)形象标识(logo)要体现“求真、求精、担当、团结、创新”的东报精神,彰显全媒体发展的创新思想,提升东阳日报社的公众影响力,做到理念标识、活动标识、视觉识别三方面有机统一。
(三)形象标识(logo)应时尚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内容健康、富有美感、动感、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
(五)形象标识必须适用于纸媒、电视、视频、新闻采访车、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以及衍生品等。
(六)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不得与其他公司、企业雷同,区别于其他新闻媒体的标识。
四、来稿提交要求
(一)设计作品:
1.作者需提供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电子稿要求为JPG或TIF格式,CMYK色彩模式,作品不小于800KB。
2.每位作者的设计作品不超过3件,每件作品需包括logo、logo创意说明和设计理念、logo标准色(注明标准比例);作者需提供彩色稿和黑白座标稿各一份,打印在标准A4打印纸上。
3.作者请保留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logo源文件,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4.为了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每位作者提供的设计作品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等影响评选的信息。
(二)应征者资料:个人参与应征的,需提供应征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两人及两人以上参与应征的,需提供每位应征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以及所有参与应征者签署的共同设计声明;机构、单位参与应征的,需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成图片即可),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五、提交方式
设计内容打印稿寄至浙江省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办公室,邮编:322100。设计内容电子稿及应征者资料发送到dyrbbgs@126.com邮箱,来稿请注明“东阳日报社logo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579—86691698。
六、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东阳日报社成立形象标识(logo)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应征稿件以匿名编号后交形象标识(logo)评选小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6件,入围作品将在《东阳日报》、东阳新闻网、东阳网等公示。
(三)形象标识(logo)评选小组进行复选,最终选定中标设计方案(如入围作品中无满意者,入选作品将保留空项)。
(四)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两类奖励项目:入围优秀奖:5件,奖金人民币800元;最佳创意奖:1件,奖金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应征logo应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不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否则,由来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入围作品在报社支付奖金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组合和应用等所有著作权均归东阳日报社所有。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应征者其他费用。
(三)参加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非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过应征作品。如果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作品权利,给主办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征者负责,主办方有权追回应征者所获得的奖励,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承担。
(四)所有投稿作品和文字说明材料,请自留底稿,活动结束后不退还本人。应征者有义务根据活动主办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完善,最终完成设计工作。
(五)所有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具体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若应征人员资料填写不详细,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应征者信息只用于主办方评选及颁奖使用,不作他用。
(六)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东阳日报社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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