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师北屯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展示师市的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提升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北屯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设计方案,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台标应符合广播电视行业特点,体现十师北屯市“西北之北”“新疆兵团最北部的屯垦重镇”的独特地域、文化内涵,突出“戈壁水城、额河玉城、天下和城、镇边金城”的品牌形象。
2、台标应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3、台标设计要具有推广性,能够适用于电视屏幕标识,适用于采访设备和用品标识、标牌、徽章以及衍生品等。
4、设计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平面也可以是三维。
5、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有抄袭和雷同,与其他广播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递要求
应征者可投递多份作品,每份作品必须包括彩色样稿和电子版样稿各一份。
1、书面邮寄
内容包含:A4纸幅作品书面样稿。需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北屯电视台台标征集申报表。
邮寄地址:十师北屯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总编室收 邮编:86099,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稿件”字样。
2、电子邮件
内容包含:电子图片样稿;北屯电视台台标征集申报表。
邮箱地址:1737130486@qq.com
3、联系人:聂信华 联系电话:0906-3374908(办公室) 18999785077
三、征稿时间:
截止到2015年1月25日(以邮戳日期及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四、评选与奖励
北屯广播电视台成立台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一般情况下,将评出中选作1件,评出入围作品若干件。选用作品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也可以由台标评选委员会综合入选作品的设计图稿制作本台新台标。入选作品奖金为1000——500元。
五、有关声明
1、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由处理。
2、北屯广播电视台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
3、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北屯广播电视台。
4、作品如有侵权行为,设计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北屯广播电视台成立台标评委会统一负责申报作品的评审工作。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北屯广播电视台。
附件:北屯电视台台标征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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