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福文化专委会征集“福歌、福徽和福雕”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12-08

一、   活动背景
 
“福”包含了 “福气”、“福运”和“幸福”,寄托了亿万人民对美好愿望和幸福生活的向往,是中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竭力追求并为之奋斗终身的目标。因崇“福”而形成了源远流长福文化,内涵丰富,与中华民族发展同步,流传数千年,生生不息,超越了民族、宗教、社会、地域、时空的范畴,全面渗透于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产、生活中。可是福文化伴随中国人走过数千年,竟没有一首通俗易懂,旋律优美的福歌传世,没有一个福文化相关的福徽和福雕作为形象标识。这对于传承数千年、作为中华民族的主流传统文化来说,可谓是一种很大的缺憾。为了丰富福文化的内涵,使福文化拥有较好辨识度,更好的传播,世界福文化专委会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 “福文化主题歌(福歌)”、“福文化徽标(福徽)”和福文化主题雕塑(福雕)”(以下称福歌、福徽、福雕),作为福文化的代表歌曲和新形象标识,长期保存和传播,最终经过较长时间的推广,打造成为福文化和幸福的图腾。
 
幸福源自信福!信福,即相信“福”,这是一种充满正能量的意念力,它能吸引并汇聚“福”,从而提升我们的幸福感。
 
本次对于“福歌、福徽和福雕”的征集,不单单是一次简单的征集活动,更是一次关于“福气、福运和幸福”的传播和传递活动。正所谓“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参与设计的本身就是在积累我们的福分,这对传播福文化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这种“福”正能量的传递,必将使我们每个人最终获得幸福!同时,获选作品更是将随“世界福”一起踏上“崇尚德行,弘扬福道”的伟大征程,并最终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促进“世界共同幸福”的宏伟梦想,在福文化的传播历上也将永远写下你光辉灿烂的一笔。让我们一起为“共同推进福文化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光耀华夏,远播全球”做出一份做为中华儿女应有的贡献吧!
 
 二、   发起单位介绍
 
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世界福文化专委会(简称世界福文化专委会)以福文化为研究对象,致力于传承和弘扬福文化,促进国内外福文化交流的公益性机构。世界福文化专委会通过广泛吸纳热心于福文化创作、研究、实践的个人和单位,深入挖掘福文化的精髓,开展福文化的现代传承、传播和推广应用的研究、讨论、交流,使源远流长的福文化得以薪火相传,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2013年3月20日,首个国际幸福日世界福文化专委会创作的“世界福”标识正式发布,6月11日“世界福”随神舟十号飞向太空,7月19日“世界福”随蛟龙号远探深海。这三件事,不仅丰富了福文化的内涵,践行了古人“洪福齐天”和“福如东海”的祈愿,也为中华福文化的传播开辟了新平台和新载体。(了解更多可以访问世界福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806366842
 
三、   征集的内容
 
福歌谱曲、福徽、福雕
 
四、   征集的对象
 
(一) 不论居住地和国籍,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不限制每位应征者提交作品的类型和数量。
 
(二)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   作品要求及用途
 
(一)应征作品不论类型,都要展现福文化的内涵;
 
(二)应征作品不论类型,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
 
(三)福歌谱曲
 
1.福歌歌词:手拉手,心连心,福星特使亲又亲,福星高照福气绕,福星高照福运到。
 
2.为以上歌词谱曲,曲风要求如《祝你生日快乐歌》一样旋律优美、动听,易学易记易传唱。
 
3.谱曲后的歌曲要欢快、喜庆,可以用于如春节、婚庆、寿诞等各种节庆活动上播放;
 
4.为歌曲取一个简短而易记的歌名;
 
5.谱曲后整个福歌的时间长度要求控制在3分钟左右。
 
(四)福徽
 
1. 会徽的图案设计要求主题鲜明,要融入“世界福”标识和“福星特使”卡通形象。(福星特使:蓝色名为“圣山”,红色名为“海洁”。)


 
世界福标      


 
          image001.jpg


 
福星特使(幸福使者)
 
     image003.jpg

2. 福徽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形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融合时代特征和福文化特色,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图案象征力。
 
3. 作者也可根据自已对福文化的理解,巧妙的将一些福文化的代表物融入其中。
 
4. 福徽要融入3.20国际幸福日元素。
 
5. 福徽设计纸张规格为a4,文件须提供jpg稿件和CDR、AI等任意一种矢量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6. 创作者需要提供制作材质。
 
(五)福雕
 
1.    福雕必须以“圣山、海洁”两个标准“福星特使(幸福使者)”为主体和重点,其他部分为其衬托;
 
2.    蓝色卡通形象“圣山”需手持一面红色福旗,红色卡通形象“海洁”则手持一面蓝色福旗;(以上福旗皆寓意“福气”)
 
3.    福雕设计要融入地球元素,并让两个福星特使站在地球上;
 
4.    福雕设计过程中要融入福文化元素,如百福(一百个福字)、五福、葫芦、蝙蝠等;
 
5.    着眼于国际化和现代代,福雕设计要融入3.20国际幸福日和高科技术元素,如会闪灯、会转动、能发出声音等效果;
 
6.    福雕整体比例协调,色彩鲜明,夺人眼球;
 
7.    创作者需要提供制作材质;
 
8.    福徽设计纸张规格为a4,文件须提供jpg稿件和CDR、AI等任意一种矢量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六)作品用途
 
1. 此次征集到的福歌、福徽、福雕将广泛运用于各类公益性活动、传统节庆中。
 
2. 此次活动征集到的福歌作品,将邀请知名歌喝家进行演唱,并拍成MV,通过电视、视频网站等传播,同时,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益性推介,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福文化的声音标识
 
3. 此次活动征集到的福徽、福雕作品,也将进行公益性推介,努力将其与世界福标、福星特使(幸福使者)一起打造成为福文化形象标识,成为人们崇尚福文化、追求幸福的标志性符号与图腾,成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代表。
 
 六、   应征作品奖励
 
(一)福歌谱曲设1等奖1名,奖金6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者除了获得奖金外同时发放荣誉证书。
 
(二)福徽设1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500元,获奖者除了获得奖金外同时发放荣誉证书。
 
(三)福雕设置1等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500元,获奖者除了获得奖金外同时发放荣誉证书。
 
(四)获奖者还将获得参与世界福文化专委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如福歌、福徽、福雕发布会、国际幸福日庆祝活动、幸福论坛等。
 
(五)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以上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   应征作品的提交要求
 
(一)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均可。
 
(二)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其中实物作品和电子作品各一份。福徽、福雕采取a4纸张,一式两份;福歌音像资料一份(cd或者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10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一式两份。
 
(三)应征者需提供详细的应征作品设计创意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应征者需提供作者详细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个人(或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应征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请在信封上注明“世界福文化专委会福歌、福徽、福雕作品征集”。
 
(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八、   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一)每类每件作品都需要经过初评、终评两个环节。
 
(二)初评由世界福文化专委会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应征作品10件(福歌10首、福徽10个、福雕10座)。
 
(三)终评采取专家投票形式评选出各个奖项(福歌5首、福徽5个、福雕5座)。
 
(四)应征作品评选工作完成后,经世界福文化批准,对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向公众正式公布。
 
 九、   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17时截止。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实物作品的,以邮件邮戳标明的到达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作品的,以电子邮件进入世界福文化专委会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
 
(二)评审时间
 
本活动评审时在征集结束后15天内完成初评、终评,评审完7天公示。
 
(三)联系方式:
 
收件单位:世界福文化专委会福歌、福徽、福雕征集办公室
 
单位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28号8层
 
联系人:杨先生 张小姐
 
电 话:0591-87870772
 
邮  箱:858361370@qq.com
 
QQ号码:858361370
 
微信号:世界福
 
邮 编:350003
 
十、   法律规范事宜
 
(一)应征者承认自己在本竞赛框架内设计出的作品不涉及任何权利,并且该作品也不会侵犯归第三方所有的任何现有版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二)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世界福文化专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一经提交,其著作权归世界福文化专委会独家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世界福文化专委会拥有应征作品的所有权,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使用时,不再支付给著作者任何费用。
 
(四)尽管已评选出了最终的入围作品并向该作品的设计者颁发了奖励,世界福文化专委会仍有权最终弃用在本竞赛框架内选出的福歌、福徽、福雕作品。
 
(五)世界福文化专委会有权随时自行修改此次竞赛的日期和规则,而不应受任何申诉的影响。
 
(六)所有创作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世界福文化专委会可以随时基于其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应征作品或任何应征者。
 
(七)与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福州市内解决,世界福文化专委会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应征者必须完全、彻底、无条件地接受本活动的所有应征规则。未遵守应征规则中列出的任何条件的应征者即剥夺其应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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