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监局征集食品药品安全卫士卡通形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作者:cdo 2014-11-03

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卫士卡通形象大使”<a href=http://www.ccdol.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设计</a>征集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树立食品药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食品药品安全卫士卡通形象大使”(以下简称卡通形象),用于宣传、推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本次征集活动自2014年10月31日开始,2014年11月30日24时整截止(以邮戳为凭)。

一、 活动主题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你我他”

二、作品要求

卡通形象应包含名称、图形,另附设计说明、创作者及联系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卡通形象的名称设计和卡通图形应当符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你我他”的主题。

2、卡通形象的设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体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五个监管对象的多幅图稿组成。

3、卡通形象设计应融合中国文化特色,特别是岭南文化特色,反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正面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 在卡通形象的图形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logo(应征者可在anquanweishilogo@163.com—文件中心,密码anquanweishi上自行下载)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主题。

5、卡通形象的设计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彩打、A4)两种设计图稿。

6、卡通形象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卡通形象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7、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8、卡通形象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邮编:510080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箱:anquanweishizj@163.com

具体评选和决定、奖励办法和相关声明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sjzz/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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