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背景
孔繁森同志纪念馆是全国闻名的红色文化名胜,座落在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山东聊城东昌湖风景区内,是全国唯一一家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楷模、民族团结的典范、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践行者孔繁森同志事迹的大型综合性专题纪念馆。纪念馆于1995年7月4日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建馆,1995年9月10日开馆,由江泽民同志亲笔题写馆名。
目前,纪念馆已成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三级博物馆,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为了更好地宣传孔繁森同志纪念馆,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形象标识(logo)的有奖征集活动。
二、作品要求
1、logo应秉承简单、大方、新颖,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的设计理念,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凸显沉稳、庄重的主题风格。
2、logo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并提供多种配色方案。
3、logo作品应为作者本人原创,并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作品报送请直接上传图片(仅限JPEG文件) 或E-mail传送至kfstzjng@126.com。
联系人:程艳 联系电话:18663588782
4、中标作品请提交完整的可用的图形源文件(矢量),以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孔繁森同志纪念馆有对所有获奖作品整合修改的权利。
5、logo可应用到单位对外交往所使用的名片、书籍、宣传册、以及其他需要单位视觉符号的场所。
三、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专业设计机构、大中专院校、广告公司及个人。
四、征集起止日期
从征集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6日止。
五、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需提供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尺寸为A4,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作品提交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1)作者情况(名称/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机构/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
(3)应征者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的《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形象标识有奖征集活动承诺书》。详情到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官方网站http://www.kongfansen.com/查看,参赛者请到kfslogo@163.com邮箱下载《承诺书》及《报名表》,密码为:1995910。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办法
孔繁森同志纪念馆将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作品进行整理汇总,并初选出若干入围作品;同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组,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确定优胜作品。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评审结果将在孔繁森同志纪念馆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所有获奖作品(包括入围优秀奖)的所有权、著作权等均归孔繁森同志纪念馆所有,原作者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应征资格。
4、应征者对《承诺书》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应征者即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孔繁森同志纪念馆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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