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机征集卡通形象设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10-09

一、大赛概述:
      中国梦、飞行梦!
      犹记得2009年10月1日,国庆60年阅兵式上,当全部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自主研发的15型151架战机组成空中方阵,“米秒不差”地飞越天安门广场上空时,每一个中国人无不激情澎湃,热血沸腾!
志有多高,天空就有多高!
      战鹰呼啸苍穹,豪气直冲云霄。歼10,歼15,直10,直19,空警2000,运20……每一款中国战机,牵动着多少军迷的目光。
激情蓝天,创意飞扬!
      现在,在这激情的蓝天,我们除了骄傲自豪,还可以让创意飞扬,为灵感插上翅膀。中国战机卡通形象设计大赛正在面向全国征集作品!
      假如你是有梦想、有激情、有创意的动漫、CG、插画、动画设计师,那就赶快加入到为中国战机设计卡通形象的行列中来,在赢取大奖的同时,让您的作品为航展添彩,赢得亿万航空迷的喜爱!
      中国战机卡通化,儿时梦想由你画!追梦,从现在开始!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4年9月23日——10月30日
       评审时间:2014年10月31日——11月03日
      奖项公布:2014年11月04日——11月06日
三、征集内容:
      12→5: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自主研发生产并投入使用的12款机型为创作元素,从中任意挑选5款进行卡通形象的艺术化设计演绎,形成系列作品。
四、设计主旨及要求:
       1、创意性:卡通形象形式、风格不限,构思新颖,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富有特色。
       2、关联性:卡通形象具有感染力,有较强的辨识度及机型关联度。
       3、延展性:卡通形象具备开发空间,适用于印刷、动漫衍生品等应用,能够适应卡通形象的多元化开发。
       4、正能量: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涉及淫秽、凶杀、反动及侮辱宗教等内容。
五、征集对象及参赛条件:
       1、在职动漫、动画、插画设计师、艺术院校师生、国内外设计爱好者均可参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4、选手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
       5、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赛程安排,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六、大赛奖项:

 

七、奖项说明
       1、一等奖:征集期结束后,一等奖作品需按照主办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全除投稿5件作品以外的其余7款战机卡通形象设计,方可获得奖金。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制作,则视为放弃奖金及获奖资格,以上12件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2、二、三等奖及最佳创意奖、最佳三维效果奖:投稿5件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后续如有需要完善其余7款战机卡通形象设计应予以配合,作品创作费用另计。
       3、入围奖:版权归设计师所有。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旗下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财经(北京)影视制作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壮志凌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北京文化硅谷
协办单位:视觉中国集团
九、作品提交方法与要求:
请直接登录大赛官网点击“我要参赛”按钮进行在线上传。
大赛官网链接:
http://shijue.me/zone/contest/qplane
十、上传作品要求:
作品图片必须为RGB模式的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必须大于780*420像素;投稿作品需附上作品名称、作品创意介绍。请作者务必保留分辨率至少为300dpi或者矢量的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方用于各大宣传活动。
十一、评选原则:
符合大赛主题要求,作品为原创,卡通形象具有创意性、多元性及可开发性;具有较好的视觉表现力。
十二、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
获奖设计师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获奖作品按照各个奖项规定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即中航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大赛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十三、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
电话:010-57950492
邮箱:
xiao.li@visualchina.com
QQ:264241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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