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再次征集旅游形象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09-19

为进一步提升日喀则旅游形象,打造“神奇珠峰、神秘后藏、吉祥日喀则”旅游品牌,增强日喀则旅游的美誉度和认知度,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中心,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日喀则地区旅游局于2014年7月至9月开展了日喀则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在征集活动期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和热情参与。根据本次活动的安排,应于2014年8月15日前完成日喀则旅游形象logo征集,8月16日—23日完成公众投票初选,8月23日—26日完成专家评审。根据本次征集活动的整体要求、众多意向投稿者来电来函要求延期的建议、拉日铁路建成通车以及日喀则撤地设市的实际,经主办方研究决定,将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时间延期至2014年10月31日,再次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日喀则旅游形象logo,征集详情及评选结果将在日喀则旅游官方网站(www.rkz.gov.cn)及相关网站上公布。

一、作品要求

1、反映日喀则旅游灵魂、辨识度高、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易于传播。

2、国内国际通用,契合国际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并对今后日喀则旅游长远的国际国内市场营销战略、各种市场营销活动的执行发挥作用。

3、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国内外公关推广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4、logo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5、logo设计时应附上创意文案说明,包括详尽的设计理念、寓意等。

6、logo采用彩色图案,标准色要明确标注。

7、logo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1024×900像素,纸质稿件彩色打印。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创意的设计方案,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24时整(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四、评选时间

2014年11月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若参赛作品最终被日喀则地区旅游局确定为日喀则旅游形象核心logo,则该作品评为一等奖(若参赛作品未达到日喀则旅游形象核心logo要求,则该奖项空缺),作者本人(机构)可志愿受聘为日喀则地区旅游局宣传促销顾问或宣传促销战略合作伙伴(期限5年),作品设计费和版权购买费10万元。

二等奖1名,作品供日喀则地区旅游局宣传用,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作者与日喀则地区旅游局签署作品使用协议,奖金3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纪念奖若干,对关注、支持和参与日喀则旅游形象logo的作品给予旅游纪念奖。

六、其他事宜

1、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日喀则地区旅游局。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各项内容。

4、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详细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上)

备注:详细敬请关注日喀则地区旅游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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