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将于2014年10月举行。
为充分展现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大繁荣大发展的良好局面,更好地宣传石林体育运动盛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届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二)充分体现“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主题。
(三)充分体现石林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四)充分体现“石林各族人民的全民运动”理念。
(五)具有新时代民族团结特征与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六)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能传递出新颖的艺术形式和青春活跃的气氛。
二、作品设计要求与征集形式
(一)会徽、吉祥物设计要求
1.用彩色图形设计(会徽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特色鲜明,寓意贴切,具有强烈的地域特征、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2.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鲜活,吉祥物要有活泼可爱、吉祥快乐的艺术魅力。
3.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K或16K。
(二)主题歌作品的征集形式
1.征集主题歌歌词
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创作歌词。由评委会在应征歌词的作品中评选出3首优秀歌词并在有关媒体发表,供曲作者谱曲时参考。
2.征集主题歌歌曲作品
(1)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独立提交主题歌歌曲应征作品(实现曲谱和歌词的和谐组合)。
(2)应征人可根据评委会在媒体上公布的入围优秀歌词进行谱曲。由评委会在主题歌应征作品中评选出3首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遴选出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主题歌。
三、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一)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四)应征会徽、吉祥物的作者应提交作品一式二份。
(五)应征主题歌的作者,应提交音频作品一份(CD或MD等形式均可);作品歌谱10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五、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的评选,均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作品征集活动,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七、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4年9月18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石林县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文化科(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9月30日前公布。
八、有关说明
(一)应征人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
(二)应征人签署《著作权确认书》,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即归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的使用方式,应征者对此无权干涉。
(三)本征集活动由石林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负责解释。
地址:石林县石林中路120号石林县民族体育场二楼。
邮编:652200
电子邮箱:slfyz@126.com;281008156@qq.com
电话:0871—67799880
传真:0871—67796409
联系人:赵黎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
著作权确认书
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作品是受石林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应征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届全民运动会组委会所有,应征人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人有权通过适当方式公布会徽、主题歌、吉祥物创作单位和应征人姓名,并根据会徽、主题歌、吉祥物征集启事的规定对入围作品和最终入选作品的应征人予以奖励。
特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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