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奉献爱心,传递爱心,共建和谐”的精神,打造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爱心1+1”服务品牌,现决定在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爱心1+1”服务品牌标识。现将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爱心1+1”服务品牌标识(图形)和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与标识设计紧密对应、相互映衬、完整统一,根据出租行业服务的性质、特点,精确阐释标识设计理念、内涵,字数应控制在100字以内。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征集,组织与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奉献爱心,传递爱心,共建和谐”的精神。
2、应征作品要构思新颖、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赏性。
3、应征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两部分。
4、应征作品要适合在出租车体内外或出租车顶灯上张贴,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5、应征者请填写《临沂市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爱心1+1”服务品牌标识征集活动登记表》,并于2014年8月28日前连同作品纸质或电子版报送临沂市出租办。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7月31日起至8月28日截止。
五、征集方式
方式一:稿件邮寄
电脑、手绘作品均可,作品尺幅为A4标准大小,作品为彩色。电脑稿件须为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高质量BMP格式文件)。
方式二:电子邮箱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的作品,要以RGB色彩和BMP格式提交,作品须大于3M。
六、评审奖励
1、评审。出租办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的设计作品进行初审,确定5件入围设计作品,在《鲁南商报》“和谐出租,幸福出行”专栏、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爱心1+1”服务品牌标识。
2、奖励。活动设入围奖4名,由出租办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每幅作品人民币500元;设最优奖1名,由出租办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七、征集声明
1、提交设计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出租办无关。
2、出租办拥有选中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出租办对标识设计进行修改完善。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
5、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办所有。
联系电话:(0539)8318082
电子邮箱:lysczb@163.com
邮寄地址:临沂市南坊新区北京路1号交通运输局1207室
邮 编:276002
附件:“爱心1+1”服务品牌标识征集活动登记表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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