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足协官网: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国足球运动的管理机构,1955年1月3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组织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体育类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单位会员。中国足球协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国际足球联合会会员和亚洲足球联合会会员。
中国足球协会的宗旨是:
1.开展足球运动,推动足球运动的普及和水平提高;
2.倡导公平竞赛,弘扬体育精神,充分体现和发挥足球运动的社会价值和教育功能;
3.完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足球管理水平;
4.参加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的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增进与各国家和地区足球协会、俱乐部及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5.加强会员、俱乐部以及足球从业人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服务本会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6.倡导维护足球比赛完整性。防止腐败、滥用兴奋剂、操纵比赛等损害比赛和足球从业者利益的行为。
本次活动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中国足球协会的商用徽记和品牌标语,适用于中国足协的商务和市场开发领域。
二、时间与截稿地点
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31日,中国北京
三、征集对象
各大广告文案公司或专业设计公司
全国大中专院校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师生
社会在职设计师(不限类别)
足球/业余设计爱好者
四、参赛申请
填写参赛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以个人或公司为单位(如有两人以上合作,必须清楚列明)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创以及未曾发表过的作品。
2、姓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免获奖时因姓名不符无法领奖。公司或单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企业相关信息(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法人授权、投标人身份证件等) 。
3、个人或公司联系方式——大赛结果将在2014年9月底公布。参赛者须留下电话、手机或常用的e-mail。
4、在校学生参赛可由学校以班级名义统一邮寄到承办单位,但个人必须详细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及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5、参赛者可报名商用徽记或品牌标语的设计,亦可两样皆报名。
五、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每一件应征作品作者应提交包括《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设计稿》或《中国足球协会品牌标语设计稿》、《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徽记设计和品牌标语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足球运动特征与中国元素结合。徽记设计既要体现足球项目的特征,又要具有中国特色,且能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人士都能理解和接受。
(2)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徽记设计应以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要吸收足球项目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足球。
(3)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徽记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足球运动的美感与运动韵律,感受到审美愉悦;要方便应用,在各方面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4)核心理念、商用徽记、品牌标语要恰当体现中国足球的精神和价值,展示中国足球协会的良好品牌形象,有利于传播和应用。
(5)商用徽记和品牌标语应适合各种商务场合的使用,便于与其它标志组合使用。
3、商用徽记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徽记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2)徽记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徽记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中国足球协会(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或其英文缩写CFA。
(4)徽记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色彩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5)徽记的设计要附有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中国足球协会徽记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徽记的名称。
(6)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CDR格式或者EPS格式的电子文件,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徽记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标参数。
4、品牌标语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正面、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2)表述清晰、琅琅上口、有视听震撼力和传播力;
(3)能够表达足球特点及激励中国足球奋发向上的含义等;
(4)能够体现合作、共赢等商务要素;
(5)文字简洁,避免含有歧义,字数在10字以内;
(6)配英文版,中英表述一致;
5、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设计稿》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风俗的要求。
(3)《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5、费用:应征人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征集方缴纳报名费和参评费。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应征截止日:2014年8月27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将参赛的设计光盘、作品打印稿和《报名表》、《承诺书》的签名原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中国足球协会市场部,邮编:100061
网络提交方式:将设计方案的版面和报名表以附件的方式、邮件标题须与设计方案名称一致,通过电子邮件发往指定邮箱:marketing@fa.org.cn; 《报名表》、《承诺书》的签名原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中国足球协会市场部,邮编:100061
请在信封左下角或邮件主题栏注明“徽记/品牌标语征集”字样。
七、奖项设置
1、评选出一等奖作品各一件,奖励人民币壹万元,通过注册后,作品将成为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
2、评选出二等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3、评选出三等奖作品五件,各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4、主办者向所有获者颁发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征集活动获奖证书。
5、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6、评选揭晓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八、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中国足球协会商用徽记/品牌标语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
1、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联系人:孟先生丁小姐
电话:010—85562508 85562505
传真:010—8556266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中国足球协会市场部(100061)
E-mail:marketing@fa.org.cn
附件下载:
1、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2、报名表(个人及公司)-品牌标语征集
3、报名表(个人及公司)-logo征集
4、中国足球协会品牌标语(口号)申报表
中国足球协会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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