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由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省公安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的宗旨是动员社会力量,构筑经济犯罪社会侦防体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升会员抵御和防范经济犯罪能力。
为了形象展示协会,提升社会影响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会徽标志(logo)设计图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理念: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会徽(logo)设计要体现本协会的性质、宗旨和职能作用,蕴含本协会“凝聚力量,侦防并举,服务发展,共创平安”的工作理念,既要简约、精练,又要美观、大方。
二、设计要求 :
1、 易于识别,构思新颖,标志性强;
2、 简洁美观,寓意深刻,艺术性强;
3、惟一性特征明显,延展性强,可以做多种组合应用于频道产品标识;
4、新颖大气,在网络载体和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的应用;
5、形状不限,最大直径不超过3.5CM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15日截止投稿。
四、作品要求及提交方式
1、设计作品要求为psd 或cdr格式电子文件;
2、作者应同时提交设计详细创意的书面说明,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3、参赛者请到“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下载参赛表格,填写表格后将参赛作品和表格一并发送到邮箱:zjjjfzzfxh@qq.com 。
4、邮件名称请注明:“logo征集”。
五、评审奖励办法:
1、由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的设计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作品5件。
2、5件入围设计作品在“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上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公示,由会员、社会各界投票;根据得票数,并经相关专家和领导复审,最终确认方案。
3、入围作品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最终入选作品奖励现金5000元。
六、其他事项
1、提交设计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2014年7月25日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