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征集吉祥物形象设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07-03

 时值大连海事大学105周年校庆之际,为了更好的弘扬海大百年文化、传承海大世纪精神,让海大元素进一步融入校园生活,打造生活化、亲民化的海大文化品牌,由大连海事大学校友总会主办,“海大故事”创业项目组承办的“大连海事大学吉祥物形象征集”活动现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及广大校友有奖征集大连海事大学吉祥物形象。具体细则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大连海事大学吉祥物形象。

二、作品设计要求
       1、吉祥物形象设计要求简洁明快,能够体现海大特色,富有文化元素和品位,同时具有生活化、亲民化的特质。
       2、应征作品须附有创意设计说明,保证作品健康、真实、积极向上,能够鲜明、生动地体现大连海事大学的文化特质。
       3、设计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5、设计形式为平面彩色设计稿,设计图案要具有独特性,创新性。名字要亲切生动,便于人们记忆和传播。
      6、作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展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具有较强的立体感,易于制成玩具工艺品等立体展示品。

三、作品提交要求
       1、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形象电子版设计图稿、三视图、名称、创作理念。
       2、如果应征作品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型组成,但不包括同一原型的不同动态,下同),仍应将该组卡通形象集中,作为同一设计
       3、提交电子版吉祥物形象设计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
       4、所提交的作品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5、提交作品时:在校学生应注明姓名、学院(系)、专业、年级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教职员工应注明姓名、教职工号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校友应注明姓名、专业、年级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

四、作品提交方式及时间
       1、作品提交至电子邮箱:dmuhaidagushi@163.com,并在主题中标记“应征”字样。
       2、征集期限:从6月19日起至7月10日止。
       3、咨询电话:18840835063 贾同学 
  
五、评定方法
       1、由大连海事大学校友总会组织评审团,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作品,作为海大吉祥物形象的备选方案。
       2、 另外评出优秀设计奖若干。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二等奖两名,奖励人民币300元。
       3、优秀设计奖,奖励人民币100元。

七、获奖作品权属及其他
       1、获奖者向“大连海事大学吉祥物形象征集”承办方提交作品,则视为获奖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其作品,其著作权归大连海事大学校友总会独家所有。校友总会对其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校友总会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校友总会所有。
       3、校友总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未经校友总会同意,包括获奖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其作品。
       4、校友总会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获奖者的同意。
       5、校友总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获奖者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
       6、设计人员在创作设计作品及向承办方提交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开始创作吉祥物形象设计方案之日起至承办方公布吉祥物形象之日止。
       7、承办方收到相同的应征作品将以第一次收到的作品为准。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连海事大学校友总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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