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井冈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4号),江西省井冈质量奖(以下简称井冈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省人民政府主办的江西省最高质量奖项。评审对象为我省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绩效,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和个人。
为充分发挥井冈质量奖激励带动和宣传引导作用,提升井冈质量奖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标识。
一、征集时间
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设计要求
(一)标识方案要寓意追求卓越绩效的理念,体现江西省最高质量荣誉等内涵,展现江西独特的区域特征。
(二)标识应含有“江西省井冈质量奖”等相关中英文字样和获奖时间,文字与图案融为一体、相辅相成。
(三)标识要稳重大气,美观简洁,积极向上,特征明显,视觉形象鲜明,可应用于多种形式的宣传。
(四)标识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不能违背有关国家、民族或风俗习惯禁忌。
三、评选奖励
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从应征作品中确定一件录用作品,并对录用作品的作者奖励5000元(以上奖励税费自理)。
四、有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提交。每一份应征作品包括《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其中的应征作品设计稿还须提供jpg或bmp格式图片文件。
(二)应征作品的设计人必须声明,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录用作品专有权归江西省人民政府所有。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三)应征作品请于6月30日前提交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骏,电话:0791-86355378,地址:京东大道1139号省质监局机关大楼9楼005室,邮编:330029)。
附件: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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