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孙中山故居是由当时旅居加拿大的华侨集资买下赠送给孙中山的。孙中山和夫人宋庆龄于1918年入住于此,是他们在世界上留下的唯一一处共同的家,1961年3月4日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现面向全国开展馆徽标识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内容
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馆徽(标志);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名称的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二、参加对象:
国内外文化艺术设计爱好者、文博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及其他个人或机构。以个人或机构名义参赛均可。
三、设计要求
(一)构思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能很好地反映孙中山的革命精神和伟人形象;具有历史感与时代感,能高度概括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文化内涵和特色,突出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作为文物收藏保管、研究、教育的特点;兼富上海文化特色,彰显上海城市风貌,顺应国际设计潮流和审美风尚。
(二)构图简洁、色彩大方,整体美感强,易认易记,富有视觉感染力。标志可采用上海孙中山故居建筑或者本馆有代表性的文物的某些亮点,和其它孙中山与上海的相关元素。图案线条简洁流畅,造型生动大方,寓意贴切,创意独特,构图新颖,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强,如能够达到见徽标即知是上海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效果为最佳;
(三)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便于放大缩小,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等多种媒介,便于视觉识别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四)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四、投稿要求
(一)设计图案应详细、清晰、色彩鲜明。
(二)配有图案中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
(三)电子稿、手绘稿皆可。电脑制作需附打印样稿,手绘图样需附电子文本。手绘图样和电脑打印样均以A4纸规格(包括彩色图案,黑白图案,黑白坐标图案各一件)为标准。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
(四)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五)设计图稿须有创意和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页说明。
五、评选方法
(一)征集结束后,主办方于2014年9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奖。
(二)活动将评选出: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审结果将在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网站等相关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4000元。(税金、来稿邮寄费、作品制作费及来馆参观等相关费用由参加者自负。)
(二)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获赠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精美礼品一份。
七、投稿事项
(一)应征人员务必要登陆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官方网站“最新动态”栏目下载相关活动文件。应征者均需填写并签署下载文件内的《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馆徽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和《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馆徽标识设计方案应征人员承诺书》,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方案。
(二)个人投稿务必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单位投稿请在作品背面或另纸注明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法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介绍;(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单位或个人资料)。
(三)信封背面注明“馆徽征集”字样。
(四)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拥有获奖作品完全使用权,获奖作品使用权、版权等归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所有。如对获奖方案有使用需要,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则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除。
(五)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概由作者负责,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责任。
(六)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对参选作品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概不负责。
(八)截稿日期:2014年8月31日(以投邮戳为准,传真及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
(九)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本征集公告内容。
(十)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地址:中国上海市香山路7号
网址:www.sh-sunyat-sen.org
邮编:200020
联系人:陈兴红、唐展翅
电话、传真:021—53063361
邮箱:sh_tzc@163.com
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可通过添加,获取和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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