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征集形象LOGO及动漫形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04-25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各直属学校:

为更好地传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理念,展现深圳教育良好形象,特向各高校、各区(新区)、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深圳教育形象logo及动漫形象:

一、设计要求

(一)深圳教育形象logo

1.形象鲜明,设计能体现深圳教育的突出特点;

2.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简洁醒目、易于推广;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

4.设计作品需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二)深圳教育动漫形象。

1. 深圳教育动漫形象用于市教育局新闻发布或教育形象代言;

2.形象以动漫人物为主,特色鲜明,能够凸显职业特点,具有亲和力和较高的辨识度,同时,易于作动漫延伸设计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

4.设计作品需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二、征集要求

(一)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

(二)应征图案设计者,同时以书面纸质件和电子文稿两种形式提交作品,电子图稿提供JPG格式文件,请自留底稿。

三、投稿办法

(一)作品纸质件由各高校、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直属学校统一收集后,送交市教育局传媒工作组(市民中心C2100室内间),同时发送有关电子稿件至jyjzcfgc@126.com,邮件标题名为“深圳教育形象logo/动漫形象+单位+姓名”。

(二)投稿时间:4月2日—4月29日。

四、评选办法

(一)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收稿件进行评比,对获奖设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二)市教育局根据评选情况,确定深圳教育形象logo和动漫形象的采用方案,市教育局依法享有该教育形象设计的知识产权,作品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五、版权声明

 (一)参选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品将收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二)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三)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深圳市教育局可将其作品用于非商业性的宣传活动和编辑出版。

(四)所有参赛作品原稿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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