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征集旅游形象标志(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旅游局 作者:cdo 2014-04-09

为进一步提高津南旅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提高津南旅游的品味和魅力,树立“生态新城、品质休闲”的津南旅游形象,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津南旅游形象标志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设计要求:标志应突出津南旅游主题元素,构思巧妙、图形简洁、通俗易懂、一目了然,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识记、制作、使用和传播,符合大众游客的审美情趣等。
  2.设计元素要求:可以融入含有“津南旅游”的中英文缩写等主题元素,可进行图形、图文(字母)等组合。
       3.设计理念要求:津南旅游形象标志必须要体现“生态新城、品质休闲”的理念,以“文化休闲”为灵魂,集中体现津南悠久的人文历史和高品质的生态休闲,把“魅力津南”的精神实质体现出来,让中外游客看到该标志就知道是津南旅游。
  二、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寄送。
       (1)电子邮箱:jinnanlvyouju@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标志征集”)
  (2)联系电话:022-28518361
     2.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一律采用A4纸规格竖式构图,电子文稿采用jpg格式。
  (2)投稿时请附寄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作者姓名、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如果出现相同的应征方案,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三、征集时间
  标志征集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500元。
  五、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获奖作品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即全部无偿永久性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开发、授权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主办单位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天津市津南区旅游局。
 

声明:站内网友所发表的所有内容及言论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网站意见及观点。

全部评论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