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征集政府门户网站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03-24

一、征集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宣传余姚,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展示新时期余姚的良好形象,特举办“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logo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文献名邦,翰墨余姚”的城市主题形象,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需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和名称,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作品提交

1、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yydzxxzx@163.com,请在主题上注明“余姚logo征集/作者名”字样,作品文件请制作成jpg或png格式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
        2、所提交的作品除标识外,还应包括作者简介、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五、评选和奖金
  1、所有应征作品将接受专家评审团评审,初评产生10件入围作品,每件入围作品将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2、通过社会评议、公众投票和专家复评等方式,最终选用的1件中标作品,如具备完全知识产权,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作者应根据征稿方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和制作。

六、应征者须知
  1、因邮件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入围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应征者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相关信息和说明
       1、主办方拥有“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标识使用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 0574—62717266,征集官方网站:www.yy.gov.cn。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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