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征集“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标识口号公益广告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cdo 2014-03-04

 

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计划于2016年底前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市,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向环保部申报验收;至2020年,全面建立起良性循环的生态安全格局,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培育具有东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奠定基础。

创建国家生态市,推进城市生态文明,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东莞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升东莞生态市形象,弘扬东莞生态文化,动员全市人民投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实际行动当中,在全社会形成提倡节约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东莞市生态创建办、东莞市环保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联合面向社会进行“建设东莞生态文明”标识、“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主题口号和平面公益广告公开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建设东莞生态文明”标识

具体要求:

(1)围绕生态城市创建主题,体现“建设东莞生态文明”理念,反映东莞城市生态特色,鼓舞和激励市民积极投身到东莞生态文明建设当中,延续东莞国家生态市品牌;

(2)设计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易识别,充分运用东莞元素,便于制作推广;

(3)下载活动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好作品内容、应征者信息等相关内容;

(4)作品要求提供可编辑格式源文件,另提供JPG格式图片(两种格式均为A3尺寸,即420×297mm,分辨率为300dpi);提供300字以内的设计内涵注解、创意说明;

(5)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将活动报名表、可编辑格式源文件、JPG格式图片放至同一文件夹并做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东莞创建生态市征集活动-设计者名称,以便查询),投稿至电子邮箱:timedg@timedg.com;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主题口号

具体要求:

(1)中文为主,与主题相符,利于口碑流传;

(2)下载活动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好作品内容、应征者信息等相关内容;

(3)口号作品要求再20字以内(不含标点符号);提供3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4)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东莞创建生态市征集活动—设计者名称,以便查询),邮寄至电子邮箱:timedg@timedg.com;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平面公益广告

具体要求:

(1)展现“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活动精神,凸显公益性,能产生良好的社会认同感和影响力;通俗易懂,兼顾观赏性和教育性,适宜在各类公众传媒和相关公益活动中展示;

(2)下载活动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好作品内容、应征者信息等相关内容;

(3)作品要求提供可编辑格式源文件,另提供JPG格式图片(两种格式均为A3尺寸,即420×297mm,分辨率为300dpi);提供对平面公益广告300字以内的作品阐释;

(4)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将活动报名表、可编辑格式源文件、JPG格式图片放至同一文件夹并做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东莞创建生态市征集活动-设计者名称,以便查询),投稿至电子邮箱:timedg@timedg.com;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活动流程

所有应征作品必须在2014年4月18日前提交。

作品征集期、投票期为2014年3月3日——4月18日。

作品评审期为2014年4月19日——4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活动联系电话 0769-23126571 黎先生  0769-23391170 彭小姐

四、投票规则

登录东莞时间网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投票,严禁刷票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五、评审程序

由东莞日报社组织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评审,综合网上投票情况及各方意见,选出获奖作品,并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时间网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建设东莞生态文明”标识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各奖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各奖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若干(其中10名为网络最高得票人气奖,各奖300元);

(二)“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主题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各奖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若干(其中10名为网络最高得票人气奖,各奖价值100元礼品);

(三)“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 平面公益广告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若干(其中5名为网络最高得票人气奖,各奖500元);

(四)市民投票奖

活动设置60名市民投票奖(每个征集主题各20名),各奖励价值50元礼品一份。

七、法律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凡获奖的应征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归东莞市生态创建办、东莞市环保局所有,东莞市生态创建办有权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及应用到各种形式宣传品上;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个人或单位(集体)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生态创建办、东莞市环保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东莞市生态创建办、东莞市环保局、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声明:站内网友所发表的所有内容及言论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网站意见及观点。

全部评论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