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中国南玉之都征集标志设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4-02-18

一、主办单位:信宜市旅游局  信宜市旅游协会

二、承办单位:信宜市广告协会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4年1月16日开始,于2014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应征方案的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中国南玉之都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的文字部分应使用中文。 

2、中国南玉之都标志设计应体现“生活品质”城市发展核心理念,体现“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城市人文精神,体现“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

3、历史南玉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标志设计既要体现信宜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4、《中国南玉之都标志设计稿》应包含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要求,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标识设计原件,标志设计尺寸不小于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所要表达的含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五、应征作品可以用挂号邮寄,当面交付或发邮件的方式送达

地址:信宜市人民路29号市委党校大院、信宜市旅游局

电子邮箱:e0668cn@163.com

邮政编码:525300    咨询电话:(0668)8878665

六、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 征集办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人同意,无论该应征方案是否中选“中国南玉之都“标志,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附件三《中国南玉之都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七、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主办者拥有决定中国南玉之都标志的最终权利。

八、奖励

对成为中国南玉之都标志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万元和证书,对评选出的5件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千元和证书。

九、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信宜市中国南玉之都标志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信宜市中国南玉之都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  信宜标志(logo)征集活动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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