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政厅征集“山西省注册志愿者标识”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cdo 2014-01-21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健全志愿者注册制度,提升我省志愿服务水平,山西省民政厅决定开展“山西省注册志愿者标识”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山西省注册志愿者标识”为平面彩色图案,图案内容包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时间

2014年1月15日-2月10日。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既能传递志愿服务理念,又具有山西本土特色,达到美感与实用的有机结合;

(二)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既蕴含志愿服务文化内涵,又体现时代感和创新性,富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三)构图新颖生动,色彩简洁明快,图案颜色不超过四色,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四、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均为A4规格纸质版本,包括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两部分,设计图案要有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设计说明应充分表述标识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字数在300字以内。

(二)应征作品须同时附《“山西省注册志愿者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在山西民政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sxmz.gov.cn)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应征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或者单位,最多可同时投送两件应征作品。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行保存好原始作品,获奖作品需提供作品电子版本。

五、投稿方式

(一)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18时,以收件邮戳为准,过期投送的作品无效。

(二)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或当面递交两种方式投稿,请自行密封,并在邮件封面注明“山西省注册志愿者标识征集”字样。

六、评审方式和奖励办法

(一)山西省民政厅成立专家评审组,先选出10件候选作品,于2014年2月18日-2月21日在山西民政信息网公布,并进行网络投票。

(二)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中选“标识”,经公证处公证后,于2014年2月25日前在山西民政信息网公布结果。

(三)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优秀奖3件,奖金各2000元;鼓励奖6件 ,奖金各500元。一等奖获奖作品即为中选“标识”,山西省民政厅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七、法律声明

(一)山西省民政厅拥有中选“标识”的知识产权,有权对中选“标识”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其他单位使用该“标识”,须经山西省民政厅许可。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不能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在先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投稿人已经接受本公告所有内容。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省民政厅。

八、联系方式

投送地址:太原市漪汾街9号山西省民政厅610室  

邮编:030027

联系人:李帅、刘泽明、张茜  

联系电话:0351- 6387099、6387179、6387327(假日)、18635121456

以上为本次征集活动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及时投送到的,山西省民政厅不承担责任。

                                                                    山西省民政厅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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