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征集LOGO、推广语和主题歌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威海新闻网 作者:cdo 2014-01-16

2013年1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威海工业新区升级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临港区)。临港区北临威海新港,南邻威海国际机场,拥有对外开放的天然优势,同时与威海市环翠区、东部滨海新城、文登市相邻接,既是威海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威海市向南延伸一轴的重要节点,在威海市委、市政府全域城市化和市域一体化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临港区自2006年起步以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经过8年的建设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重大跨越,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地方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始终保持威海全市领先,先后被评为“中国最佳综合实力开发区”、“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工业区”。站在升级国家级的新起点上,临港区将紧抓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国务院“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外资和境内投资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重”的要求,以“产城互动、三生共融”为核心理念,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聚集区、城市化发展突破区和现代化幸福威海先行区。

    为充分展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理念,树立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志(logo)、形象推广语和主题歌曲,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标志(logo):提供设计方案,以及与其配套字体(包括中、英文)的设计,并附方案的创意说明。

    2.形象推广语:主题鲜明,文字扼要,可附英文。

    3.主题歌曲:内容贴合临港区特色,紧扣临港区发展定位,全景展示临港区形象。

    二、作品要求

    (一)标志(logo设计

    1.主题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力求突出“临港”“产业”“生态”等元素。

    2.构图设计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3.形象简洁大方,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

    4.易于制作,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5.投稿应包括反白效果图、标志方格坐标制图,色彩效果展示要列出CMYK值。

    6.设计纸张规格为A3或A4,并附带创意说明、构思及象征意义。

    (二)形象推广语

    1.语言简练,朗朗上口,能充分反映临港区的定位特点,富有冲击力和吸引力,便于传播和记忆。

    2.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鼓励在12字以内,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3.作品应为原创,不能沿用已存在的形象推广语。

    4.作品中应避免出现有悖社会道德的寓意或谐音。

    (三)主题歌曲

    1.作品要简洁明快,涵义丰富,有较强的感染力。

    2.作品应具有较强的个性特点、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富有动感,易于传唱。

    3.作品应充分展现临港区地理、人文特征,着力反映临港区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拼搏实干的精神风貌。

    4.词稿及曲谱请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曲谱鼓励使用五线谱,歌曲可配音频或视频文件。

    三、注意事项

    1.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附件下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及奖励,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3.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标志(logo)、推广语和主题歌曲。

    4.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赛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设计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恕不退还。

    6.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7.可通过登录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wip.gov.cn/)详细了解临港区相关信息。

    8.活动相关通知及进展情况,将在临港区官方网站及各大门户网站,“临港发布”新浪、腾讯微博,《威海日报》《威海晚报》《临港区报》等平台发布。

    9.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个人或单位自理。

    四、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自征集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1日0时(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公布获奖时间:2014年5月上旬。

    六、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届时标志(logo)设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0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

    形象推广语设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

    主题歌曲设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0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3000元。

    各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一份。

    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七、投稿方式

    1.电子设计稿提交官方邮箱:

    2.邮寄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新闻中心收。信封上须注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logo设计、形象推广语和主题歌曲投稿”字样。应征者需寄送光盘时,请注意包装对光盘的保护,以免在寄运过程中发生压碎、刮花等现象。

    电子邮箱:whlgxwzx@163.com;邮编:264211;联系电话:0631-5581817;传真:0631-5581882。

    3.投稿时须提交应征者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八、应征作品权属

    1.获奖者提交的获奖作品,视为获奖者接受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其一切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归管委会享有。管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

    2.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未经管委会同意,包括获奖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

    3.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获奖者的同意。

    4.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管委会所有。

    5.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获奖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工作部

    2014年1月6日

 附件:应征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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