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和交流的重要门户,对于发展国民经济、扩大对外贸易和国际友好往来,发挥着积极作用。延安口岸的设立不仅可以促进当地外向型经济突破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还可以进一步优化我省的口岸布局,对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延安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正处级建制。市政府口岸办的成立,标志着延安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市口岸办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我市口岸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意见;负责我市口岸集疏运工作;督促检查口岸各联检联运及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和规定进行工作;负责“大通关”和电子口岸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协调处理口岸各部门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属于协作配合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作出裁决,共同保持口岸的文明畅通。
为了科学、系统地宣传推广延安口岸的公共形象,促进口岸事业的和谐发展,延安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延安口岸”标识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延安口岸形象宣传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17日至2014年01月17日止(邮寄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传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征集,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四、创作要求
1、标识应内涵丰富,主题鲜明,突出表现“延安口岸”的功能和特点。
2、标识要结构简单,易于辨识,便于宣传。
3、标识图案要体现延安口岸的工作性质、职能。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需提供A4彩稿、黑白稿、图案色彩的标准和搭配的比例说明。设计方案须注明创作思路和涵义,信封上注明“延安口岸标识征集”字样。(同时需提供电子稿)
2、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方案的要求与邮寄投递一样。电子邮件标题为“延安口岸标识征集+作者姓名”命名。
3、投稿人须在提交设计方案时详细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
六、作品评选及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政府口岸办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
奖励情况如下:
入围奖:纪念品1份 (10名)
中标奖:人民币2000元(1名)
七、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原稿。
3、主办方拥有中标作品、入围作品的使用权。中标及候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认可和接受本声明内容。
5、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单位所有。
八、投稿及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办公 楼(A座12楼)
邮编:716000
电话(传真):0911-8010305
联系人:牛丹,高海波
延安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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