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广西(北海)园林园艺博览会征集吉祥物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12-24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北海市获得第四届广西(北海)园林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四届广西园博会”)的承办权。为进一步扩大本次园博会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园博会的吉祥物,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第四届广西(北海)园林园艺博览会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30日开始,2014年2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截止。

三、应征作品要求

1.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与本届园博会“花海丝路,绿映珠城”主题相结合,具有地域特色和北海元素、健康和有生命的具象或者抽象物。

2.设计形象可以是人物、动物或植物,手法要求拟人化、形象夸张、富有幽默感和形式感,具有亲和力,便于印刷并制成模型加以展示。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纪念奖5名。

一等奖作为本届园博会的正式吉祥物,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每名5000元,三等奖每名2000元,纪念奖每名1000元。

作品一经采用,第四届广西园博会组委会拥有对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五、征集活动程序

1.设计和投送

在作品征集时间内,由作者按照征集要求设计制作吉祥物(附带不超过300字的文字说明),并在规定的截稿时间之前将设计作品,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后,以图片通过网络传送方式(图片大小:要求图片分辨率300DPI,文件小于10M)投送到指定电子邮箱:ybyjxw@126.com(邮件发送以发送时间为准)。

2.初步审核及筛选

征集结束后,由本次活动领导小组对投送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对明显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绘制粗糙、形象不生动、特点不突出、表达不准确等问题的作品予以清理,并确定候选作品报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及最终审定

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征集要求进行认真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本届园博会组委会审定。审定后由组委会统一对外发布。

4.颁奖及表彰

评选结束后,由本届园博会组委会举办颁奖会,邀请获奖者到北海参加颁奖仪式,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六、其他要求

1.应征作品应未曾公开发表使用,没有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应征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2.本届组委会授权北海日报社负责征集吉祥物,北海日报社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应征者参加应征的,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3.如需了解第四届广西(北海)园林园艺博览会和北海更多信息,请登录北海新闻网:www.bhxww.com上的园林园艺博览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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