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适逢哈尔滨冰灯游园会五十华诞,也代表了哈尔滨冰雪艺术发展五十年。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塑造冰灯品牌形象,哈尔滨冰灯博览中心委托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冰灯游园会形象宣传语、形象标识、吉祥物、冰灯老照片、老物件,发动群体智慧,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唤起人们对冰灯的深厚感情和怀旧情结,强树冰灯“老字号”形象标识。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冰灯游园会形象宣传语、logo形象标识、吉祥物、冰灯老照片、老物件。
二、征集时间
自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信件以收件邮戳为准)。
三、征集要求
(一)冰灯游园会主题口号创意要求
1、冰灯游园会主题口号要能充分体现哈尔滨冰灯游园会的基本内涵、时代特征和文化精髓,能够彰显兆麟公园中国冰灯艺术发源地独特魅力形象和特色特点。
2、主题口号要体现冰灯游园会50年的发展历程以及一代代冰灯人不断拼搏、探索、创新、实践,演绎哈尔滨冰灯辉煌篇章的不懈努力与执着。
3、主题鲜明、文字精练、琅琅上口、富于美感,便于记忆和传诵,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
(二)冰灯游园会形象标志(logo)设计要求
1、符合冰灯游园会的品牌内核、园区特色和文化精髓。力求用国际化的表述方式诠释哈尔滨的冰灯文化。
2、体现冰灯艺术的动感、艺术与文化完美地结合,寓意深刻,表现力强。
3、造型美观大方,具有时代感、立体感,简洁明快,易于制作。
(三)冰灯游园会吉祥物设计要求
1、以具有代表性的冰雪为主要元素进行创作,以拟人化的手法表现出冰灯游园会的品牌形象。
2、视觉形象鲜明、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整体效果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作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应用。
(四)冰灯老照片征集要求
1、冰灯老照片可以是63年-83年间冰灯游园会中展出的冰景、冰雕,也可以是以冰灯为背景的人物和场面。
2、选送照片要充分体现哈尔滨冰灯历史传承、艺术风格和文化底蕴,以及冰灯带给生活的改变与快乐。
(五)老物件征集要求
1、反映黑龙江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城市面貌和风土人情等方面所发生的历史变迁,承载当年的记忆和辉煌或背后的故事各类老物件。
2、老物件报送时需附上文字,简要介绍年代、内容和意义。
四、作品提交
(一)报名要求
应征人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另附word格式的作者简介。
(二)作品要求
(1)宣传口号需提交电子文件,1张WORD格式的宣传语及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2)形象标志需提交电子文件, 1张A3(420mm×297mm)大小的jpg格式的设计方案及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该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
(3)吉祥物设计的A3设计图纸中应包括效果图、三视图、材料工艺,以及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
(4)冰灯老照片可以提交实物也可以提交电子文件,每张照片配以2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5)老物件需提交实物,入选展览后返回持有人。
(三)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直接送达、邮寄和网上投稿等方式投稿,信封(主题)上注明“应征”字样,寄送地址: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收件人:张薇、冯莉,邮政编码:150040,电话:82191623,18745068658/15945677733。电子邮箱:hrbbingdeng@126.com。为确保书面稿件接收,请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投递;直接送达的,以回执方式确认;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五、评审流程
分为入围初评、复评、审定三个阶段,将邀请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六、奖励标准
(一)主题口号征集奖项设置
入选奖 1名 奖现金5000元
入围奖 5名 各奖现金1000元
优秀奖 若干名 各奖冰灯游园会门票2张
(二)形象标志(logo)征集奖项设置
入选奖 1名 奖现金5000元
入围奖5名 各奖现金1000元
优秀奖 若干名 各奖冰灯游园会门票2张
(三)吉祥物征集奖项设置
入选奖 1名 奖现金5000元
入围奖5名 各奖现金1000元
优秀奖 若干名 各奖冰灯游园会门票2张
(四)冰灯老照片征集奖项设置
优秀奖5名 各奖现金200元+门票2张
纪念奖若干名 各奖冰灯游园会门票2张
(五)老物件征集奖项设置
优秀奖5名 各奖现金200元+门票2张
纪念奖若干名 各奖冰灯游园会门票2张
注:大赛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奖项的增设与空缺。
遇相同作品以时间先到为准。
七、特别声明
(一)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二)凡投稿人按本启事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启事特别声明之事项,一旦获奖后其作品的各项权利归主办方,投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哈尔滨冰灯艺术博览中心有权无偿无条件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四)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的税金和作品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本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投稿。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冰灯艺术博览中心。
(七)详情请登录大赛合作网站黑龙江广告网(www.hljggw.com.cn)查询。
哈尔滨冰灯艺术博览中心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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