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征集城市标识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9-25

为更好地彰显通辽市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精神、打造城市品牌、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辽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城市标识。

一、城市简介

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科尔沁草原腹地,总面积6万平方公里,是全国、全区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地区。通辽市是中华民族红山文化和富河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境内至今仍保留着燕国长城、金代界壕、辽代古墓壁画、元代佛塔和清代蒙古王府等历史文化古迹。是清代国母孝庄文皇后和清代名将僧格林沁、民族英雄嘎达梅林的故里,被誉为“中国安代艺术之乡”、“中国版画艺术之乡”、“中国民歌曲艺之乡”、“中国马王之乡”等。这里有辽阔无垠的科尔沁草原、有浩瀚雄浑的大漠、有植物大全之称的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众多景观独特、民族风情浓郁的旅游景点。

二、主办及具体负责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通辽市文化局、通辽市外宣办。由通辽市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城市标识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1、全国范围内凡关心、关注、支持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2、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即日起,2013年10月1日截止。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城市标志应用的主要领域

征集作品一经选定,将应用于通辽市对外宣传的一切可以使用的领域。

重大活动:如招商活动、代表团考察活动、节庆活动、会展活动、体育赛事等。

公共建筑:(主要指城市标识)如标志性建筑物、历史建筑、标志性城市雕塑、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

城市窗口:高速公路或过境国道沿线、车站、入城口、便民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

特色区块:如旅游景点、街道、社区、公园、大型商场、超市、广场等。

城市细节:如城市记忆、城市小品、文化碎片等。

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路标、路灯、霓虹灯、门牌、灯箱、邮箱、书报亭、公共交通等。

城市宣传:如旅游宣传片、宣传册、公益广告等。

荣誉信用:如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奖章等。

行业企业:如特色行业、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的宣传推广等。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应征者应提交《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稿》一份,《报表名》、《承诺书》各一份。

2、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城市标识的设计既要体现通辽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意蕴独特”的草原文化特色,又要体现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②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既要体现科尔沁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更多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

③抽象符号与具体形象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同时又吸收通辽市的具体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通辽。

④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应从直观上感受到美的韵律,使人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4、《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稿》应包含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②城市标识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城市标识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明城市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在A4规格纸上。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

④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

⑤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⑥《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在《报名表》中说明。

⑦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应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各一份,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暑并加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七、征集办法

1、应征作品只能以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东配楼三楼·通辽市文化局艺术科,邮编:028000,电子邮箱:tlswhjysk@163.com,咨询电话:0475--8835331。

2、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八、集征信息的发布

1、通过《通辽日报》连续发布15天。目前,《通辽日报》数字版均上传至“中国通辽网”,中国通辽网是中国城市网盟成员之一,中国城市网盟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以及重要地级市和会员城市的国际友好城市新闻网组成,目前,会员已达近百家,具有一定的宣传力度和广泛的幅射力和覆盖面,能很好地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的宣传。

2、驻通辽市各大媒体。包括通辽电视台、通辽人民广播电台等。

3、在全国相关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作品提交及知识产权

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十、作品的评选

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对所有应征作品,主办方将严格保密,并对作品匿名编号组织进行专家评审、群众参与的网络、短信等方式评选,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11月中旬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3、主办方拥有决定城市标识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励办法

1、通辽市城市标识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入围作品5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2、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十二、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它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者不承担任何责作。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城市标识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入围的城市标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4、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

1《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2、《通辽市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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