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展示成都环保对外宣传形象,促进“成都环保”品牌宣传和活动推广,成都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特面向全社会单位、个人开展“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标识和徽标)和宣传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3年9月10日—9月30日,2013年10月底前评奖。
二、作品要求
(一)“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标识和徽标)和宣传语要充分反映成都环保的历史感和时代感,展现新形势下成都环境保护的特点,充分体现“财富之城、成功之都”的等成都特质和元素。
(二)“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标识和徽标)能体现成都环保面向社会、服务各界、服务群众的形象,能反映环保工作历史感、时代感,有深刻内涵寓意,有视觉感染力,有环保艺术性。应征作品图案长宽适度,图片为GIF、PNG等格式(缩放至50*50px时图片元素清晰),能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等;彩色图稿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并附创意和设计说明文字(500字以内);每位设计者最多提供3个设计方案。
(三)“成都环保”对外宣传语每条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个以内,简洁明快,浅显易懂,寓意深刻,具有感染力、号召力。每位设计(创意)者最多提供5条宣传语。
(四)设计(创意)者必须保证应征LOGO(标识和徽标)和宣传语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及被使用过。
三、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应征者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投稿电子邮箱:xjzxcd@126.com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7020172)
四、评选奖励
(一)在成都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成都环保”政务微博等媒体公布初审后的“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和宣传语征集作品,并进行公开投票。
(二)成都市环保局成立组委会对初审后的“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和宣传语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三)成都市环保局对外公布采纳作品和优秀作品,并颁奖:
1、“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设置1名最佳作品奖(采用为“成都环保”对外宣传LOGO),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设置3名优秀作品奖,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成都环保”对外宣传语:设置1名最佳作品奖,奖金为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设置20名优秀作品奖,奖金为人民币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设置入围奖若干,奖金为人民币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均采用为“成都环保”对外宣传语)
3、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20名参与奖,赠送精美纪念品1份。
成都市环保局拥有获奖作品版权、所有权,并拥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设计(创意)者享有署名权。
成都市环境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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