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国钒钛之都”、“中国阳光花城”、“四川南向开放门户”三张城市名片,结合攀枝花的新变化、新风貌,为了对这三张城市名片进行归纳、融合、包装、提升,设计出艺术性强、便于识别、一目了然的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出文化导向性明显、简单明了、朗朗上口的城市宣传口号,特向社会公开征集。
一、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识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易被大众接受,突出文化性、地域性、观赏性。
(3)易于识别,具有亲和力、富有美感、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应征作品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电脑制作稿和手稿均可,电子文档包含JPG(300dpi以上,A4幅面)格式图和作品的源文件。
(5)作品应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并附带200字以内创作说明。
(二)城市宣传口号
(1)能充分反映攀枝花资源特点和城市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易记易传的广告宣传效果。
(2)作品应突出攀枝花的城市主题,文字精炼,内涵丰富。
二、评选方法
(一)城市形象标识
征集到的城市形象标识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5件作品入围,并在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攀枝花公众信息网、中国•攀枝花网、GOGO攀枝花网上进行展示,由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后,确定1件作品为攀枝花城市形象标识。
(二)城市形象口号
征集到的城市形象口号作品,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5件作品入围,再选取历年使用过的宣传口号,共同在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攀枝花公众信息网、中国•攀枝花网、GOGO攀枝花网上展示和投票,由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后,确定1件为攀枝花城市形象口号。
(二)评审结果将于2013年11月份在市级各媒体公布。
三、奖励标准
(一)城市形象标识奖励标准:作品入围奖5名,每名奖励2000元,在入围作品中评定1件作品为城市形象标识,奖励10000元。
(二)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奖励标准:作品入围奖5名,每名奖励1000元,在入围作品中评定1件作品为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奖励5000元。
四、参与方式
(一)信件方式
作品通过平信或挂号方式寄至: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 ,中共攀枝花市委外宣办,邮编:617000。
(二)网络报送
作品通过电子邮箱上传:中共攀枝花市委外宣办邮箱:PZHWXB515@163.COM。
五、征稿截止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14日止。
六、声明
1、来信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并在内容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邮编,网络参与只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本人电话号码。如作品内容雷同,按参与先后取最前者参评。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选用的参赛作品所有权归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所有权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加工修改。
3、本活动的解释权归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所有,了解更多详情请致电:0812—3324877。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2013年9月9日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