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图书馆征集新馆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selin 2013-09-12

海宁市图书馆成立于1904年,历经百余年的发展,是第一批获得文化部评估定级的国家一级图书馆,坐落于城南的图书馆新馆将于2013年开放接待读者。届时,一座现代化的图书馆将以时尚亮丽的文化风景、浓郁鲜明的潮乡特色、舒适唯美的阅读空间迎接读者,打造全新的文化地标。

为做好新馆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展现海宁市图书馆新馆的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塑造公共识别形象,海宁市图书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馆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一、活动名称

海宁市图书馆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

二、设计项目

1.海宁市图书馆形象标识(LOGO)

2.可结合图书馆形象标识(LOGO)设计以下部分概念图作为评比参考:

(1)图书馆VI标识标准色彩

(2)楼层指示系统设计图

(3)图书馆借书证设计图

(4)图书流动车车身设计图

(5)图书馆名片设计图

(6)图书馆阅读推广徽章

三、设计要求

1. 海宁市图书馆形象标识(LOGO)应包括图案、沙孟海中文题词以及英文(THE LIBRARY OF HAINING或HAINING LIBRARY)三部分,要求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体现海宁市图书馆历史文化渊源和发展理念,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 。

2. LOGO图标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应与海宁市图书馆整体风格相融合,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3. 作品要有详细的标志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包括创意及象征意义。

4. 作品须为原创,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权,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 作为参考的VI标识方案,要求基于海宁市图书馆形象标识(LOGO)的风格,制定VI标识系统的标准色,根据LOGO和标准色风格,设计楼层指示系统、图书馆阅读推广徽章、图书流动车、名片等的概念图。

6. 概念图是为了更好的展现设计师作品对于图书馆标识方案色调和风格的把握,辅助作为方案效果的参考,方便评比,非最终成稿。概念图文字内容由图书馆提供,请至图书馆网站下载。

7. 每位设计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可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投稿。但不同作品的形象标识(LOGO),风格和色彩方案必须不同,以A4全色打印版本提交方案。

8. 应征者有义务根据图书馆的要求对其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最终完成可实施的Logo方案。

四、作品提交

1. 作品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提交,所有投稿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

2. 提供书面稿件应为彩色图案,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另附一页应征者信息,包括:有关身份资料,联系方式,阐释形象标识核心设计方案、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3. 来稿必须填写《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若电子投稿则视为作者默认承诺。

4. 为便于网上公示,应征者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作品图稿一份,图稿应为JPEG格式,分辨率200dpi以上,尺寸15×15厘米。

5. 投递地址:

(1)纸本稿递交地址:海宁市海马路34号海宁市图书馆社会活动部

邮件左下角标注“海宁市图书馆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

(2)电子稿递交邮箱:hnliblogo@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海宁市图书馆Logo+作者”

6. 咨询电话:0573-87241226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止

六、征集评选及奖励办法

1.入围作品将在海宁市图书馆主页(www.hnlib.com)进行公示。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馆会同相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对于最后获奖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以下奖励:

中选作品奖1名,给予6000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证书;

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给予800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证书。

七、法律保护

1. 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海宁市图书馆所有,作者不得将其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它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报酬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4.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宁市图书馆。

附件1: 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附件2: 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形象标识(LOGO)设计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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