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全世界展现义乌独有的文化资源——骆宾王文化,弘扬中国民族优秀文化,传承骆宾王文化精神,进一步宣传骆宾王故里廿三里,扩大文化品牌“骆宾王文化和鹅文化产业”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响应国家文化大发展,推动义乌国际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征集内容、时间
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含吉祥物名称)及宣传口号。
征集活动于2013年8月8日开始,于2013年10月10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选资格。
参选者资格要求
全球所有关心、支持义乌文化建设和骆宾王文化建设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参选作品的创作者,只需登陆“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的官方网站,注册及填写《“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活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下载及填写《“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吉祥物和“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宣传口号征集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和《“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并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参选者所需提供的作品及上述资料送达征集办,可成为本征集活动的参选者。
(二)任何从事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参选资格。
(三)“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应征者的身份、资格及提交的作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应征者身份、资格及作品存在弄虚作假、仿冒等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参选作品要求
(一)对吉祥物的要求
1.“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吉祥物设计要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美观大方、主题以骆宾王咏鹅诗为背景,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要突出本届“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特色,体现举办城市——义乌的独特魅力及骆宾王文化的丰富内涵。设计形象深受大众喜爱,能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人群的普遍认同。便于印刷并制成模型加以展示,进行表演。设计作品应包括吉祥物的名称。
2.“吉祥物设计稿”应由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以鹅形象元素的造型的立体设计和平面设计)吉祥物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理念说明和吉祥物名称组成。
(1)参选者应将创意基础、理念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吉祥物的名称,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2)吉祥物名称可以是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要优美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易于传播,符合义乌文化发展的特别是骆宾王文化发展整体趋势和文化氛围。
3.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信息表》,由参选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函》及《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上述表格均可在“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官方网站下载)
4.参选者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创作者不止一人的,应提交所有创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作品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信息表》和《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上。
6.参选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选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3)所有参选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参选者自留底稿。
(4)参选者提交的参选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参选资格。
(5)参选者对《承诺函》及《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参选者的参选资格。
(6)参选者在参选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对宣传口号的要求
1.参选者在提交宣传口号的同时,还应提交《信息表》(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如果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及《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文件可选择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2.宣传口号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宣传口号须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提交。如参选者仅提供中、英文中某一语言版本的,主办者有权为其配加另一种语言,且无需征得参选者的同意。参选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异议。
(2)宣传口号应紧紧围绕本届“美丽义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的要求以“美丽义乌”的主题。
(3)充分体现举办城市-义乌的独特魅力及骆宾王文化的深厚内涵。
(4)体现国际化,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能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中、英文应同样精彩。
(5)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
3.参选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选作品应为参选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参选者对参选作品应当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宣传口号应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参选作品权属
(一)参选者向组委会提交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参选作品;已被选中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参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参选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参选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参选作品。
(三)组委会有权对参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参选者的同意。
(四)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参选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五)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参选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参选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参选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参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活动申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参选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递交参选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三)“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组委会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四)参选作品若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由参选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选作品的评选
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
(一)从吉祥物参选作品中评选出金奖1项、优秀作品奖10项,金奖作为正式吉祥物;
(二)从宣传口号参选作品中评选出金奖1项、优秀作品奖10项。
奖励
(一)评为“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吉祥物金奖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0元,颁发奖杯和证书;评为优秀奖的10项作品,每项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证书。
(二)评为“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宣传口号金奖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证书;评为优秀奖的10项作品,每项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三)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四)金奖获得者将邀请参加颁奖活动。
(五)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美丽义乌”骆宾王文化节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全国公开征集大赛官方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作品及创作者名单。
表格下载 | 01.《信息表》下载 | 02.《承诺函》下载 | 03.《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下载 |
参赛者的信息 | 请填写您的真实个人信息,一但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
在线投稿: http://www.cnyw.net/2013/meiliyiwu/dsb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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