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宜宾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和宣传工作,宜宾市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现公开有奖征集宜宾市市长质量奖标识设计方案。
一、征集时间
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9月3日。
二、设计要求
1.应征设计方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设计者自负.
3.设计方案应能够表达宜宾市市长质量奖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体现宜宾地方特色。
4.设计创意要求大气、简约,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便于展示。
5.标识设计方案以计算机制图为宜,保存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6.应征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7.设计者需单独附页提供联系方式及个人或者单位资料,不得在设计方案、图纸中带有可辨认作者的文字或符号。
8.应征设计方案入围后需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格式(如CDR或者VI格式)的电子文档。
9.应征设计方案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留底。
三、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提交。
投稿邮箱:1040232426@qq.com
邮寄地址:宜宾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宜宾质监局质监科,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利民路12号)
邮编:644000
联 系 人:陈昌宇 联系电话:0831-5103941
四、评选和奖励
1.宜宾市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评选出宜宾市市长质量奖标识入围方案3个,方案被最终采用给予设计者2000元的奖励,入围方案未被采用给予设计者500元的奖励。
2.设计方案被采用,其作品产权即归属宜宾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
特此公告
2013 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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