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征集标识设计方案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selin 2013-07-26

    道路交通安全对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人民幸福生活影响深远。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部批准,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经济网主办的201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将于2013年8月29日在北京举办。

  为了统一论坛活动形象,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概念深入人心,受201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主办方委托,中国经济网面向海内外设计者征集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标识设计方案。该标识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论坛宣传使用。

  2013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将整合道路交通行业的专家资源,以开放的机制吸引公众关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把论坛建设成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权威声音的发布平台、专家和百姓的交流平台、国内国际间的沟通平台,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征集内容: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标识

  1、符合守护道路交通安全论坛的定位及形象风格,庄重大方,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具备足够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不得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

  2、便于宣传、推广和使用,能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要,适合在室内外及相关活动中悬挂、印制使用,适合佩戴。易于在各种媒介中传播。

  3、投稿作品由两部分组成:设计图案、设计说明。设计说明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标识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说明不超过1000字。投稿的电子文件大小应在10M以下。

  三、投稿说明   

  1、作者需向本次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标识征集官方邮箱内(dljtaq@mail.ce.cn)投稿,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标识设计投稿"。投稿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一件或几件作品。

  2、投稿时,必须明确标注作者联系方式,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投稿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应征作品如有抄袭侵权,由作者承担责任。

  4、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5、所有应征作品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四、征集起止时间: 2013年7月24日中午12时--2013年8月8日中午12时

  

  五、评选与奖励   

  由论坛主办方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经济网组织相关专家担任评委。征集阶段结束后,评委会将对全部投稿作品进行评比。获奖证书由论坛主办方颁发,征集结果和获奖情况将在中国经济网及合作媒体上公布。

  本次征集奖项设置如下:

  中标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税前,含入围奖)及获奖证书;

  获奖者奖金含形象标识著作权转让费。

  六、法律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该标识征集活动组织方中国经济网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并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

  

  2、投稿人必须保证对提供的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获奖作品版权归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论坛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七、联系我们   

  邮箱:dljtaq@mail.ce.cn

  电话:010-83512266-8571

  二、作品主题和设计要求  

声明:站内网友所发表的所有内容及言论仅代表其本人,并不反映任何网站意见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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