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古代宫殿建筑群之一,见证了明清两代宫廷文化的发展历史。故宫博物院是世界上中国文物藏品和文化资源最丰富的博物馆之一,文物藏品具有级别高、类别多、时代长、品质精、价值突出等特点,其中相当数量的珍贵文物藏品堪称国宝。故宫博物院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也是当今世界上观众参观人数最多的博物馆之一,浓缩了中华文明发展史,是全人类的精神和物质财富。
为了更好地传播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挖掘和利用故宫文化资源,发挥故宫博物院的文化传播和教育职能,促进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时尚相结合,引发社会公众对故宫文化产品的关注,唤醒创意设计灵感,故宫博物院于2013年7月21日启动“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设计作品,以便研发出更为优秀的故宫文化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更多的观众能够心满意足地“把故宫文化带回家”。
主办单位:故宫博物院
承办单位:北京故宫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一、时间安排
初稿作品征集时间: 2013年7月21日至11月15日
获奖作品公布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获奖作品展览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
二、参赛资格
从事博物馆文化产品设计、研发的文博单位人员、艺术领域工作者、专业设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文化产品研发单位等均可选送作品参加。
三、参赛要求
1.投稿人需登录故宫博物院官方网站(http://www.dpm.org.cn),点击“故宫资讯”栏目中的《“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征稿启事》,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填写时不能缺项、漏项。
2.个人或单位送交作品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的设计元素应具有鲜明的故宫特色,主题突出,充分体现故宫的文化内涵和文物信息。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且投稿人应保证其参评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如存在抄袭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的作品,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已获的奖励。
5.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各一份。纸质作品需打印A4规格文件,其中包括:产品效果图、产品设计制作说明,并附设计师1寸免冠照片2张。作品设计制作说明中请用100字至200字对作品设计理念、引用故宫文化元素进行简要介绍。
电子版文件包括:产品效果图、产品设计制作说明、设计说明、设计师半身生活照片(单独文件)。电子版图片分辨率大于300dpi,或文件大于60MB。图片格式统一报送JPG格式文件(CMYK色彩模式)和矢量格式文件各一份。设计稿统一以毫米(mm)为计量单位注明比例和尺寸。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并用马克笔在光盘上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6.电子版申报表和设计图文件刻录至光盘中;纸质申报表必须由投稿人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随电子申报表刻录光盘一同以快递方式邮寄。
7.纸质文件投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投稿材料中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投稿须备齐报送资料,资料不齐或相关信息填写不全,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一律不退,请投稿人自留底样。
8.获著名设计师特邀设计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故宫博物院所有。故宫博物院对于其他参赛作品亦享有优先开发权。
9.参赛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故宫博物院(“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工作小组 收),邮编:100009。联系人:杨兮、卢兆驰,联系电话(传真):65228525,电子邮箱:584470177@qq.com。
四、评选标准及奖项设置
评选标准:征稿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邀请文物界、博物馆界、艺术设计及文化创意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原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四个方面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著名设计师特邀设计奖(若干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税前10000元;
金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税前10000元;
银奖(6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税前5000元;
铜奖(9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税前2000元;
优秀奖(30名):颁发《故宫百宝——故宫人最喜爱的文物》图书(1本/人);
参与奖:故宫博物院门票(2张/人)。
“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结果将在故宫博物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展览
获奖作品将在故宫博物院神武门展厅进行展览,并结集出版《“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图集》。
六、其他
“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故宫博物院所有。凡参加本次大赛者,即表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全部规定。
“紫禁城杯”故宫文化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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