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设计教育(2)

资讯频道 - 观点·话题 来源:艺术国际 作者:selin 2012-11-09

    二、设计思维

  设计界和设计教育界都有人认为设计思维是一种纯逻辑的理性思维。

  当今是高科技与高情感的时代,人不可能只是理性的处理一切。纯逻辑思维不能作为设计人才单纯所应具备的思维特点。纯逻辑思维的设计曾在设计史上出现过,如“功能主义”、“实用主义”等设计方法。该方法在当今多元设计风格方法中也只是一种,而并非全部。

  设计思维是设计的灵魂。在设计创作中很难制定固定的构思方法和构思程序之类的公式。创作多是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在这过程中肯定一些或否定一些,修改一些或补充一些,都是正常的现象。设计思维的核心在于考虑表现什么和如何表现两个问题。回答这两个问题即要解决以下四点:表现重点、表现角度、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如同作战一样,重点是攻击目标,角度是突破口,手法是战术,形式则是武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会全功尽弃。

  设计满足人们生活物质需要是第一原则,但不能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则,除此之外,极为重要的还有经济原则、科技原则、信息原则、艺术原则等。如我们所熟悉的削铅笔的小刀,过去都是用铁皮制造,横向打开,既不实用、不美观,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不能多次得到尖锐的刀头。从日本引进的裁纸刀解决了以上问题,使用方便,能裁能刻,能多次安全方便使用,造型美观,色彩鲜艳,工能全面,而且流水线生产、成本下降,且售价提高了十几倍,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社会的发展,作为社会的人对物和环境的需求是不单局限于生存需要,人们在物质需要得到满足后,还会有更高的精神要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这基本上概括了从物质需要到精神需要的全部内容,其后三项属于高层次的精神需要。设计目的最终是创造合理的生存(或使用)方式。既要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又要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要。既要推动生活的前进与生活质量的改善,又要不断开拓新的生活领域、文化需求与审美。

  设计者在构思创作方面,应多出些思路,多想些方案,甚至有时候要异想天开“不切合实际”。这没关系,问题在于是否能够去想和敢想,这是十分可贵的。曾有人设想炸破喜马拉雅山,把太平洋和大西洋的湿暖气流引过来,虽然不可能实现,但是这种想象力是可以理解的。设计者除了要敢想,还要多想,不断思索,思索出新意,思索出新路,思索出灵感,思索出新的表现方式,要有“吟成一句诗,捻断千根须”精神。应该说明一点,这种多想,不是指钻牛角尖,而是指多想出几个好主意,多想出几个好方法,多想出几个好思路。同时,还要往别人没想的地方去想,想别人没想的事,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创作青春,才能使设计的作品紧跟时代。

  设计者对于环境事物的感觉经验,都是源于过去的接触积累。即使不经肌体接触,也能判断它的软硬,粗细,轻重,冷热……。尽管因生活背景、学习经验各异,但经过不自觉的归纳,秩序化的本能,多数人内心深处沉淀的感官经验,完全相似。就物理功能而言,线条或色彩本身是没有任何情绪的。但由于经验的积累,才使人感受到粗线的坚实,细线的纤柔,快速的线条有流畅感,断挫的线条有滞凝的感觉,不同的颜色有了不同的情绪象征意义。就像中国的书法艺术。不用声音就可以表现节奏和旋律,不必模拟实物的外形,就能准确的表达出软硬、疏密、虚实等结构形态。利用点,线,面的规划,大小错落及动静收放,产生顿挫,缓急的节奏,进而达到优美旋律的追求。因此,每一个人都可以判断美与丑,和谐与冲突的差异,这种能力有别于知识性的思考,可称为“形象思维”。成功的设计者,就是利用“形象思维”来思索点,线,面的构成,设计推演出有效的唤起美感经验的作品。

  总之,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有效结合,是设计创作过程中的有利因素,在科技高度发展的时代,设计师更需要利用其独特的思维方式来解决人们的物质享受和更丰富的情感体检、审美愉悦和精神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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