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是什么?怎样理解设计?对普通人而言,当你给家里买回一幅挂历、一套碗筷,当你购买一套服装或一件家具等等,你都会想一想为什么要买、买什么样的,哪些是你喜欢的,多少价格是你能接受的。在选择商品时每个人都会按自己的审美爱好和需求来选择,进而你心里会想:这些东西都要符合我自己的欣赏品位、体现我自己的审美需要,让人觉得我是有文化修养的。而实现这些愿望,全有赖于设计。“设计”说起来根本不是什么复杂而深奥的事情。设计行为几乎贯穿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渗透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设计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设计就是生活,设计就是一种文化!当然,作为创造这种生活与文化的设计师以及培养这类设计师的设计教育则有不一般的要求,同时,专业人士对设计与设计教育也常持不同的观点。
“设计”,从狭义的概念来讲,特指“工业设计”,而“工业设计”常常被称为“现代设计”、“艺术设计”或简称“设计”。设计教育是以培养现代设计人才为目的的教育行为。就“工业设计”即ID(Industrial Design)而言,它作为工业时代科技与人类文化艺术发展结合的新兴边缘学科之一,是与单件制作的手工业产品设计相区别,以批量和机械化为其条件,对工业产品进行预想规划的行为。从社会、经济、技术的角度综合处理,既要符合人们对产品的物质功能的要求,又要满足审美要求。1980年在巴黎进行的第11次世界年会上,国际工业设计学会联合会对工业设计的定义作了如下叙述:“就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言,凭借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规格,叫做工业设计。根据情况“工业设计师应在上述工业产品全部侧面或其中几个方面进行工作。而且,当需要工业设计师对包装、宣传、展示、市场开发等问题的解决付出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评价能力时,这也属于工业设计的范畴。” 综上所述,设计应属造型艺术(美术)分支之一,是以近现代工业生产为背景、以当代信息化社会为前提、包含着艺术、科技(技术)和经济等多方面内容的创造性活动。
一、设计因素
设计的形式因素、功能因素、技术因素和经济因素构成了设计的基本因素。以物(被设计物)为媒介完成物与物、物与人、物与环境的协调关系,从而共同构成了设计的基本内容。作为现代的设计人才就必须能在设计活动中协调被设计物和各项因素条件之间的协调关系。当然,设计师与工程师不能等同,二者的区别在于:工程师的工作对象在于解决被设计物本身的工程技术问题,而设计师的工作任务是如何创造更好地为人服务的设计物,在于解决被设计物如何更好地为人服务。
科学技术和经济功能是现代设计的重要构成因素,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现代设计是以现代科学技术条件和工艺材料为物质基础的。现代设计离不开科学技术,一但离开了现代科学技术条件和物质材料,设计产品无法生产,设计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而无法真正实现。所以设计师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科学技术与工艺材料对设计的影响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与新型材料。
设计师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还必须注意经济效益,如若不注意对市场需求进行预测,不对被设计物原有状态进行经济价值分析,包括成本及销售等多方面的分析,不对新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在被设计物的试产、批量生产和专利保护等方面进行投入,设计投产后的产品不在市场上推广,就无法实现被设计物的综合价值,设计就必然被引入死胡同。这也是许多设计师往往忽略或不重视的方面,也是许多自认为好的设计不被采纳的重要原因。
设计的另外两个组成因素既形式因素与功能因素有着相辅相成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设计的形式因素是传达被设计物功能因素外部信息的最直接的媒介。形式因素受到实用功能的制约,同时对认知功能和审美功能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形式因素又可细分为形态、色彩、和肌理等外在造型因素构成。形式因素是造型艺术所特有的性质,现代设计更不例外。
形式、功能、技术、经济这四种因素在设计活动中所起的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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